當皮條客又冒充嫖客!男開價4萬6「只給1千」 少女崩潰
男子招募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在假扮成嫖客與對方發生關係,一名少女原本答應嘿咻一次可拿4萬6,但男子事後只給了1千。(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男子去年透過臉書招募衆多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等到對方同意接客後,他在假扮成嫖客與對方發生關係,一名少女原本答應嘿咻一次拿4萬6報酬,但男子事後只給了1千,少女後來不斷催款,才發現根本是場騙局,法官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去年4月22日在臉書用暱稱「阿姨」僞裝爲女性用戶,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向少女說幫對方介紹他人進行性交易,可有46000元報酬,讓少女用LINE聯繫LINE帳號「茶」,男子後來僞裝成嫖客,在新北市某旅館內與對方發生關係,事後僅給付1000元后,
少女後來一直問男子何時可拿到金錢,男子宣稱已將錢拿給「阿姨」,會再給少女,但女子發現「阿姨」將她封鎖失去聯繫,最後報警提告;男子後來再透過臉書傳訊息給許多少女,稱可介紹陪哥哥休息、聊天、旅店玩的工作,向另名少女B女稱可拍攝裸露胸部或下體的照片及影片,發佈於網路上可月收取5至10萬報酬。
法官認爲少女當時穿着制服赴會,監視器也有拍到,名顯看得出還是學生,認爲男子稱不知道對方未成年的說法不可信,法官審理時認爲,被告山男雖然與少女有性交易、對價關係,卻明知少女未滿14歲,仍與其發生性關係,且犯後假裝不知情的態度,又以詐術欺騙少女上勾,判處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