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沖降稅延長3年 立院三讀

當衝降稅優惠二○二四年底屆期,立法院會趕在年底最後一天,昨三讀通過攸關優惠措施延長的證交稅條例修正條文,確定延長優惠期限三年,至二○二七年底;爲避免空窗期,財政部官員表示將縮短行政流程,避免投資人面臨先繳稅、再退稅的情況。

當衝降稅給予投資人現股當衝適用的證交稅率減半優惠,由千分之三降至千分之一點五,二○一七年實施以來歷經兩度延長,優惠在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屆期。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第十二條修正案,再將當沖稅率減半延長至二○二七年十二月卅一日止,同時刪除證券交易稅繳款書的送達規定,迴歸行政程序法辦理。

官員說,今年臺股第一個交易日是一月二日,當天的當衝交易案件是於一月六日(臺股交割制度爲T+2日,原爲一月四日,但適逢週六,延至次一工作日)交割,修正草案在五日前經總統公佈且生效,二日起的當衝交易案件即適用千分一點五的證交稅率,不會出現先依一般稅率千分之三課稅再退還差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