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界富堡?6百元變速器壞掉 租車行竟索賠6千元

東森新聞記者楊佩琪、洪凱旻/新北市報導

一對香港夫妻之前到淡水河岸租單車,車子途中損壞,害他們差點受傷;結果壞掉的是600元的變速器,單車店竟然求償6000元。店家說,買單車成本8000元,6000元已是折舊價格;實際詢問單車業者得知,全速變速器市價只有600元,而且還能維修。看來老闆要求6000元,確實有點誇張。

一大早租車店就有不少客人上門,大家都想租臺車遊覽淡水河風光,店裡停着一臺白色腳踏車,原本連接前後輪的鏈條,連同變速器整條脫落,店家說整臺車幾乎可以算是報廢,纔會向客人索討6000元賠償。

日前兩名香港遊客來到這間單車店,租了一臺淑女車、一臺變速車,騎到一半變速車後方的變速器卻整個脫落損壞,店家查看後要遊客賠償6000元,說是整臺腳踏車的費用,香港遊客怎麼也不願意,強調車壞了還害他差點受傷,只願意支付連同押金在內的1500元租借費。最後雙方鬧上警局,怕香港遊客離開臺灣後不理睬,店家決定控告毀損罪。

只是整臺車真的完全不能修理嗎?實際問到單車出產廠商,廠商說,車子是前年出貨的,價格大約爲6990元,而車子看來還能修,變速器一個也只要600元,若加上卡鉗線材維修,最多1500元上下,索賠6000元實在太誇張。

消基會表示,其實依照民法損害賠償責任,遊客只需要付維修費用就好。面對質疑,店家強調,能不能維修都經過評估,絕對沒有刻意拉高價錢,提告也是爲了自保,後續就從法律途徑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