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兒給淫神棍收驚 他扯小鬼纏身沿胸部下體畫符

宮廟負責人以收驚爲由,要少女全裸在私處畫符遭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1名少女去年8月被父母認爲是中邪卡到陰,帶她前往北投區金福堂宮廟,向陳姓宮主要求收驚,陳以「被東西纏住」爲由,帶少女進小房間內,要求她全身脫光,再以毛筆沾紅墨水,在她的胸部及陰部畫符咒,事後少女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陳男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少女去年中旬因心神不寧,父母認爲她需要收驚,透過介紹帶她前往大興街「金福堂」求助,40歲陳姓宮主端詳少女後,一口咬定「被小鬼纏身」,接着以做法爲由,帶少女到宮廟內的無人小房間。

陳要少女脫光衣物,以毛筆沾紅墨,剎有其事在其胸部、身體及陰部上畫符,過程並唸唸有詞,強調是以法術助其解厄,少女當時雖覺不舒服,但又不知如何拒絕,最後只能任由陳男畫符吃豆腐。

少女父母法事結束後還不斷感謝師傅,並給予酬謝,少女隱忍多日,某天在學校才向師長告知此事,在校方協助下向警方報案、提告。

士檢偵查時,陳男坦承有要少女全裸畫符,但強調這是宗教驅邪儀式,自己都是拿毛筆畫符,並沒有直接接觸少女,檢方認爲,陳假藉鬼神之說,利用少女雙親敬畏鬼神的態度,連帶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不敢拒絕,在手段上使用詐術恫嚇,使被害人陷入錯誤及恐懼,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陳男,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保障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