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林秉樞發「道歉聲明」 臺高檢:已將律師移付懲戒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林秉樞在去年收押禁見期間,透過黃姓律師對外發表286字「道歉聲明」,被外界質疑「隔空串證」。(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林秉樞在去年收押禁見期間,透過黃姓律師對外發表286字「道歉聲明」,被外界質疑「隔空串證」,法務部責由臺灣高檢署督導新北地檢署主動徹查黃是否違背《律師倫理規範》,臺灣高檢署28日表示,新北檢去年已依法將黃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檢方去年12月1日拘提林秉樞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但人在看守所的林男,卻於12月9日首次透過律師發表286字道歉聲明,指出「對社會、家人、高委員鄭重道歉,可以的話願意跪地道歉」,也提及「我的人生已經毀滅,就算多年後有機會重獲自由,也應該很難再立足於社會」,並說「希望司法給該有的懲罰,會賠償該賠償的金錢」,最後強調「外界很多消息是不實的」、「沒想到會影響公投的討論,甚至是1月立委補選,請大家把焦點回到公共議題,不要浪費在廢人身上。」
但林的「道歉聲明」,引發各界議論,不但高嘉瑜律師李永裕迴應說,聲明內容加深對高嘉瑜的傷害,「聲明全部避重就輕」,各界也質疑,爲何羈押禁見被告可對外發聲明?
對此,法務部表示,有關林秉樞禁見在押期間委任律師對外發表林的聲明,有無違背《律師倫理規範》等情事,已責由臺灣高等檢察署依據《律師法》相關規定,主動查明是否構成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事由,並依法移付處理,以維護司法公正與律師尊嚴,並要求臺高檢署務求於最短時間內查明原委並究明責任。
臺灣高檢署去年曾指派檢察官,督導新北檢調查林的律師是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法》,調查認爲律師已違反相關規定,已依法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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