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創投風投高地,武漢洪山區“創投雙十條”政策重磅發佈!

極目新聞記者 葉文波

通訊員 汪萬軍 張賓

近日,武漢市洪山區出臺《關於促進洪山區創投風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創投雙十條”),圍繞打造區域創投生態、加快推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吸引和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創投風投機構和創投人才聚集洪山,推動洪山打造創投風投高地,以創投資本和創投人才助力洪山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武漢市洪山區作爲“大學之城”,創新是城市靚麗的底色。本次,洪山區以銳意創新的精神,再次勇立潮頭,向全社會吹響力挺創投業發展的“號角”,擦亮創投“金字招牌”。本次出臺的洪山“創投雙十條”政策,亮點紛呈,體現“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總體原則,從股權投資的全生命週期對創投機構和創投人才進行政策激勵。

亮點一:政策體系全、覆蓋面廣。政策獎勵既包括創投機構也包括創投人才;政策覆蓋“募投管退”全環節,不僅對本地新設創投機構進行獎勵,對域外機構在區域內發起設立基金也可按規則進行獎勵;政策獎勵不僅針對新設機構和基金,對存量機構和存量基金也可按照資金增量部分進行獎勵。

亮點二:大幅提高獎勵上限。例如:對創投風投機構落戶、創投機構投資區域內企業、創投機構投早投小、創投基金退出、招商引資等政策獎勵力度均爲中部地區創投政策的上限標準或接近於上限標準,同時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機構,優先免費提供辦公場所。

亮點三:多項政策爲區域內首創政策。結合區域實際情況,在武漢區級層面進行了多項政策的創新和探索。例如:落地了創投示範基地的通用政策,給予專項運營補貼;籌建並落地了洪山創投協會,發展了“洪山創投峰會”品牌;組建創投高端人才庫,優選創投人才作爲“創投大使”和國有企業“投資顧問”;鼓勵創投風投機構與區域內高校合作,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培養引進。

亮點四:政策兌現週期短。本次頒佈的創投政策多項獎勵措施爲一次性獎勵,當年申報即可全部兌現;分期兌現的獎勵措施佔比低且兌現週期短,兌現週期一般不超過3年,大大增強創投機構與創投人才的獲得感。

亮點五:擴大政府基金規模,發揮國有創投引領作用。將洪山引導基金升級爲母基金,總規模擴充至50億元;支持區屬國有創投機構試點混改與員工跟投機制、容錯機制,吸納優秀人才。

詳情如下:

一、創投機構十條

(一)鼓勵創投風投機構落戶

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機構,實繳註冊資本在30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繳註冊資本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基金,以公司制形式註冊且實繳註冊資本在1億元(含)以上,按照實繳資本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以合夥制形式註冊且實際出資金額在5000萬元(含)以上,按實際出資金額的0.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對本政策實施前已在洪山區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機構,新增實繳註冊資本部分按本條政策給予獎勵。

(二)爲創投風投機構發展提供辦公場地支持

1、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機構,優先免費提供辦公場所。

2、因業務發展需要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照購房價格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未享受免費辦公用房的股權投資機構租賃辦公場地的,3年內每年給予不低於50%的租金減免,單個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

(三)對投資區內企業的股權投資機構給予獎勵支持

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洪山區“965”產業方向非上市企業,投資滿一年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2%給予股權投資機構獎勵,每投資1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單個機構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

(四)爲創投風投機構發展提供辦公場地支持

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洪山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滿兩年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15%給予其管理機構獎勵,每投資1家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僅限首次投資),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投資滿兩年後、五年內實際發生投資損失的,按照項目首輪投資實際損失金額的2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最高補貼600萬元。

(五)拓寬募資渠道,支持二級市場基金和併購基金

1、鼓勵各類養老金、保險資金、銀行理財子公司等長期資本在洪山區設立基金,加大對洪山區企業的股權投資力度。

2、鼓勵各類資本在洪山區發起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按照S基金在洪山區實際投資金額的1%對其管理人給予獎勵,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累計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

(六)吸引股權投資基金在洪山區退出

對股權投資基金上一完整會計年度獲得項目退出的,按其上一年度項目退出時產生投資收益的5%對其管理機構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基金在洪山區年度經濟指標覈算。

(七)打造區域股權投資聚集發展基地

在洪山區打造特色資本發展示範基地和信息化平臺。示範基地爲入駐的股權投資機構提供綜合性服務和不低於2000平米的免費辦公面積。對於年度考覈達標的示範基地,給予運營主體每年180萬元的運營補貼,補貼總金額累計不超過3年且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八)創建洪山創投協會,支持創投品牌建設和活動開展

1、以新創建的洪山創投行業協會爲依託,構建區域創投生態體系,加強行業交流、推動聯動業務、拓寬融資渠道、服務區域發展。

2、搭建形式多樣的路演對接平臺,對經認定的在洪山區舉辦的行業培訓、項目路演、上市輔導等活動,按照每場活動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貼,每家機構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九)壯大政府產業基金規模

1、將洪山區政府投資產業基金總規模擴充至50億元,首期規模10億元。

2、爭取國家級和省、市級政府引導基金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共同設立母、子基金,重點產業基金,專項子基金等

3、允許政府產業基金從出資的母、子基金和項目中分階段適當讓利退出。

(十)鼓勵國有創投企業參與股權投資

鼓勵區域國有創投機構以市場化的方式設立創投基金,加強與國內頭部機構合作,吸引國內頭部機構“走進來”,培育優質本土創投機構“走出去”。

二、創投人才十條

(一)創投風投高管人才從業獎勵

1、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可推薦武漢市“千企萬人”支持計劃企業名錄,按照“千企萬人”政策進行獎勵。

2、經認定的股權投資領域核心專業人才,按照其年工薪收入8%的比例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二)鼓勵金融從業人員提升職業素質

對取得CFA、FRM、ASA、FCAA、ACCA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在洪山區創投風投機構或金融系統全職從業滿兩年,依法在洪山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照每人2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加強創投人才招商貢獻激勵

鼓勵“創投大使”及創投機構核心人員將投資或服務的區外優質企業引入洪山區。對引入的符合洪山區“965”產業重點發展方向的企業總部或優質項目,按照實際股權投資金額的2%給予給予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獎勵並全額獎勵給其管理團隊,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四)組建創投高端人才庫

建立創投高端人才智庫,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爲洪山區金融產業發展提供人才培養、決策諮詢等服務。對股權投資機構高管或在洪山區具有成功投資經歷的基金管理機構高管,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可比照市重點產業優秀人才享受有關政策支持。

(五)優選創投人才作爲“創投大使”

對於具有產業招商資源或區內招商有重大貢獻者,聘請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創投大使”。每年擇優評選若干名“優秀創投大使”進行表彰通報。

(六)設立股權投資優秀團隊獎

結合上年度對洪山區經濟發展貢獻度、投資項目數量、投資金額、首投項目數量等情況,對排名前十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管理團隊和個人頒發獎勵證書。

(七)加強創投人才文關懷與生活保障

對於區域創投風投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近3年內累計對洪山區企業股權投資金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創投風投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創投大使”,在子女入學、社會保險、醫療服務、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優質的服務保障。

(八)聘任創投人才擔任區屬國有企業“投資顧問”

對創投機構及創投服務機構相關負責人,根據個人專業情況及區域貢獻情況,擇優推薦聘任爲區屬國有企業“投資顧問”。

(九)鼓勵與高校合作,加強人才的培養引進

與高校合作,認定一批區級金融人才培養、引進、共享的實踐基地,形成校企協同培養高素質金融人才的聯動機制,吸引知名高校的優秀大學生能夠在創投風投機構實習、留用。

(十)支持國有創投市場化改革,吸納優秀人才

1、鼓勵區屬國有創投機構建立混合所有制的股權結構,探索與市場相匹配的薪酬體系和員工持股、員工跟投制度,吸納人才。

2、對於國有創投機構管理的政府及市場化基金,設定容錯機制。

(洪山區融媒體中心供圖)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