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展開臺海聯合巡航 揭仲:陸方欲凸顯對臺海管轄權

大陸今日啓動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示意圖/摘自中國軍網)

大陸福建海事局5日公佈消息稱,「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今啓動,並附上臺灣地圖及疑似陸方噸位高達6000噸之大型巡航救助船「海巡06」的照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揭仲說,中共此舉可能是要運用不隸屬共軍與海警的海上執法船艦,藉由在海峽中線以東巡弋、執法或舉行聯合操演等方式,創下執法事實,並凸顯中共對臺灣海峽大部分海域,包括中線以東水域的管轄權。

揭仲指出,中共這套法律戰論述,主要內容爲依其1996年所公佈的領海基線,往臺灣海峽方向不超過12海里爲領海、不超過24海里爲「毗連區」(我方稱爲「鄰接區」),和不超過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我方稱「專屬經濟海域」);在「專屬經濟區」外,繼續向海方向延伸則是公海。在臺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里,最寬處約205海里的情況下,中共遂主張臺灣海峽的絕大部分爲其「專屬經濟區」,享有某種程度的管轄權。

揭仲說,福建海事局的「臺灣海峽中北部聯合巡航巡查專項行動」,可能就是以管理「專屬經濟區」爲名義,依據2021年9月中共修訂實施的《海上安全交通法》,以對中共「管轄海域」內加強海上交通管理、維護海上交通秩序等理由,派遣包括「海巡06」在內的執法船艦,強化在臺灣海峽、甚至包括海峽中線以東水域的執法工作。

揭仲強調,「海巡06」2022年7月初正式納編福建海事局並部署在平潭島時,就已宣稱該艦日後將「常態性航行臺灣海峽水域執行公務」;而「海巡06」所隸屬的中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正是中共《海上安全交通法》的主要執行單位;更值得我方注意的是,中共在2021年修訂《海上安全交通法》時,已將「適用範圍」由原本的「沿海水域」更改爲「管轄海域」,使臺灣海峽的絕大部分成爲海事局的責任區。

揭仲說,若對照中共官方早已數度聲稱對臺灣海峽具有一定程度「管轄權」,則可合理懷疑此次行動不排除是要在臺灣海峽甚至中線以東水域實施「主動、強勢」監管之宣告。可能採取的手段包括以可能涉及「瞞報、謊報危險貨物」或「造成海上污染」爲由,要求進行登船檢查,來建立執法的事實。

揭仲指,中共還可或以實施海上執法救助演練爲名義,於臺灣海峽甚至中線以東劃設暫時的「禁航區」,來干擾我海上交通,過程中海警與共軍也可能加入演練。不但是對我方的「法律戰」,若巡弋監管範圍進入海峽中線以東,又可進一步否定中線默契。

揭仲提醒,因「海巡06」隸屬於中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在身分上不屬於中共海軍或已轉隸人民武裝警察而受中央軍委指揮的海警,軍事色彩比較低,若以海事局所屬單位在臺灣海峽甚至中線以東巡弋,不僅可作爲中共對蔡英文總統與麥卡錫議長會晤的諸多表態行動之一,也能因手段的翻新,可在不大幅升高軍事緊張的情況下獲得各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