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兩辦發文 嚴查統計造假、弄虛作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shutterstock)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原則上每5年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展開常規統計督察,並根據需要對督察整改情況實施「回頭看」;針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問題突出的地區和部門,視情組織展開專項督察。

《意見》提出,堅持方法科學、遵循規律、及時準確、真實可靠、防止虛假,堅決遏制「數字上的腐敗」,提升統計監督有效性,使監督結果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統計保障。

《意見》提出,着力提升統計督察效能、持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依法獨立履行監測評價職能、加強對推動高品質發展情況的統計監督、建立健全統計監督協同配合機制五項主要任務。

《意見》提出,堅持問題導向,敢於動真碰硬,統籌開展常規統計督察、專項統計督察和統計督察「回頭看」,壓緊壓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

統計督察「回頭看」主要針對常規督察整改工作展開情況、重點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和長效機制建設情況。健全督察整改落實體制機制,通過通報、約談、專項督察等措施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

《意見》要求,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統計違紀違法行爲。建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倒查機制,嚴查利用職權實施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對已經離任的同樣要追究責任。

《意見》指出,加快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持續推進國家統計資料和地方統計資料有效銜接,不斷優化完善統計監測評價體系。深入推進地區生產總值統一覈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