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立學校 禁私設民營教育機構
圖爲高三年級的同學們在教室備戰考試。(新華社)
爲增加公辦義務教育資源供給,大陸教育部25日公佈教育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指出包含單獨舉辦,與地方政府、相關機構合作以及新建居住社區配套建設的義務教育學校,都應建爲公辦學校。同時各地不得再審批設立新的「公參民」(指公立學校自行開辦的民間教育)學校,民辦學校也不得再利用公辦學校品牌進行宣傳。
所謂「公參民」,是指大陸知名初高中利用知名度和教學資源,開辦民辦教育,也就是所謂的名校辦民校,等於在公立學校下,有私立學校。
據澎湃新聞報導,該《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排查理清產權和責任關係,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報教育部備案。整體大方向要因地制宜、審慎推進,一省一方案,力爭用2年時間實現平穩過渡。
據《通知》中明確指出,要求大陸各地增加優質公辦義務教育資源供給,保障就近入學,因此不得再審批設立新的「公參民」學校。公辦學校也不得以舉辦者變更、集團辦學、品牌輸出等方式變相建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如果是現階段公辦學校與社會組織、個人合作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需符合「六獨立」要求,包含獨立法人資格、校園校舍及設備、專任教師隊伍、財會覈算、招生、畢業證發放等,則可繼續舉辦民營學校。但應在履行財務清算等程序後,讓公辦色彩逐步退出;或經協商且條件成熟也可轉爲公辦學校。
此外,另一涉及大陸教育領域的「雙減」政策,在中央文件正式發佈1個月後,包含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近日也陸續公佈實施細則。24日上海發佈《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意見》,宣稱要用1年時間完成「雙減」工作目標;稍早18日北京也發佈具體措施,提出2021年底前有效減輕、2年內成效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