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會恐暴利 顏若芳籲蔣萬安應要求遠雄:一定金額做公益
▲臺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全臺最大的體育場館「臺北大巨蛋」於2023年底啓用,臺北市長蔣萬安有意解決使照127條註記,讓大巨蛋辦演唱會;但北市議長戴錫欽先前發現,遠雄將演唱會抽成金額735萬元更改爲「無上限」,可能使遠雄超額暴利。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批評,至今遠雄開的每項條件,每任市長几乎都「照單全收」,卻看不到臺北市民得到何種回饋,若屆時真開放演唱會,卻又讓遠雄抽成無上限,臺北市長蔣萬安應要求遠雄,一定金額回饋市民做公益。
臺北大巨蛋至今無法舉辦演唱會原因,在於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規定,未來依「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大型羣聚活動工作計劃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避難層以下的樓層,觀衆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以內,包含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堂。但大巨蛋觀衆席位於地面以下10.5公尺,除非將大巨蛋整個砍掉重練,否則難以解套作爲演唱會用地。
▲臺北市長蔣萬安。(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面對外界出現希望大巨蛋辦演唱會的聲音,蔣萬安有意解決127條使照註記,日前開會得到2點結論,第一,內政部2017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應依「臺北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第二,大巨蛋要做非體育賽事,應依使用執照註記,請遠雄委由專業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請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辦理。
此方案看似能使大巨蛋舉辦演唱會,但仔細一看,第2項結論仍要求遠雄要委託專業機構,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的結果,並送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審查;然而目前全臺能審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單位僅只有臺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但臺北市政府函文臺建中心時,臺建中心反問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已覈准、還要驗證什麼等問題,所以不再協助驗證。
由於蔣萬安5月31日在議會再喊話,支持在大巨蛋辦演唱會,使國民黨籍臺北市議長戴錫欽有意出手,在6月中下旬議會臨時會6月17至26日期間,邀集各黨、無黨議員等協商開會尋求解套,有機會以「變更」使照或「簽報撤銷」覈定後拿掉127條註記,或是看議會教育委員會有無議員提出,送至大會尋求共識。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
不過,儘管更改使照註記,要辦演唱會仍具有爭議。戴錫欽4月發現,根據「大巨蛋體育場館場地租用收費標準」2023年9月15日版本,針對演藝娛樂類單場抽成上限最高爲735萬元,但今年1月8日卻悄悄改成「無上限」,而市府事後卻說,收費標準由遠雄主政研訂,市府對於收費標準僅有備查權。
戴錫欽認爲,興建大巨蛋並非爲了分潤收入,市府不能有「遠雄抽成高、市府分潤也高」的心態,且市府僅能收到大巨蛋營收總額的0.6%作爲分潤,如果讓遠雄抽成無上限,除了轉嫁在票價上,遠雄更有可能超額暴利,迫使業者選擇到其他縣市辦演唱會,市府不該只是消極對遠雄說明,用「備查」放任遠雄抽成無上限。
當時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迴應,先前送至市府有多種協商版本,經與各局處協商與討論,今年才正式公告唯一版本,因應不同類型的文化表演,目前演唱會抽成比例上限10%、金額則無。
由於抽成金額沒有上限,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3日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時表示,依據遠雄之前送來的一份「抽成無上限」規定,市府以「備查」作爲回覆,「從以前到現在,遠雄開的條件,幾乎每一任臺北市長全部都照單全收,到底遠雄對臺北市予取予求、賺了這麼多,對市民的回饋是什麼?至今都還看不到。」
顏若芳提及,倘若大巨蛋可以開演唱會,北市府又讓遠雄抽成無上限,「我覺得臺北市政府得要求遠雄,對於抽成的經費、抽成多賺的錢,有一定金額要回饋給臺北市民,無論是做公益或其他事情,要讓臺北市民真正享受到『大巨蛋是臺北市的,不是遠雄的』。」
顏若芳強調,希望蔣市府不要讓遠雄予取予求,臺北市是主管機關,不是遠雄的附屬機關,應該爲臺北市民爭取更多福利,除了辦理體育賽事以外,如果有舉辦演唱會時,就該要求遠雄回饋給臺北市民一些機制,「我覺得市府必須要跟遠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