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燒出堆積物危機 盧秀燕:涉公安應修法處理
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私宅置放危險物品,可能危及公安,市府正研議修法,或請立委反映中央,統一制定法律,纔能有效解決問題。(盧金足攝)
臺中市興中街集合住宅大樓發生奪走6條人命的大火,市長盧秀燕8日在市政會議表示,執法影響公共安全堆積物只限公共區域,私宅無法執行公權力,已連絡立委在立法院提出修法,由國家統一制定法規,市府要研訂地方自治條例,避免私宅堆積有公共衛生風險或置放危險物品,成爲不定時炸彈。
盧秀燕表示,興中街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6人受傷,感到非常的心痛,因爲大火釀成6人死亡,可見火勢嚴重還有很大濃煙,感謝消防局弟兄出生入死,短時間內完成滅火與搶救,警察局弟兄不到1天時間,迅速破案逮捕嫌犯,現在該名嫌犯與房東移送法辦。
她說,因堆積物造成逃生困難,環保局針對房東長期堆積廢棄物品可能涉及助長火勢,環保局過去兩年開出24張罰單,警察局將房東移送法辦,但也效果不彰,房東堅不清理,環保局定時或不定時清掃,還遭房東控告侵佔。
盧秀燕指出,這起案件逮捕縱火犯正在偵辦中,但針對堆積物品造成逃生問題,這是嚴重公安議題,有些人喜歡在私宅或公共區域堆積影響逃生的物品。
環保局密切開罰,還幫忙強制清理,還要被告侵佔物品,公權力只能着墨在公共區域,公寓裡面屬私宅無法處理,造成公安的風險。
「我喜歡堆在我家,製造環境的髒亂是我家的事」,盧秀燕說,以當前的法律沒有辦法處理私宅堆雜物影響公安問題,她強調這不是私宅問題,因爲可能造成公共衛生髒亂,甚至導致疫情甚至會引起破口的風險。
盧秀燕指出,這種風險是所有民衆要共同承受,政府要去收拾,她已指示市府相關單位研議是不是要自己修法,或是全國一致性修法,也請立法院審視,對於私宅包括公共衛生,包括他這個堆積物品,或釋放有危險的物品。
她強調,國家是不是應該統一制定的法律,針對堆積影響公安的雜物民衆,如果造成公共安全疑慮,應該予以妥善處理修法,如果政府沒有辦法對私宅執行公權力,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就要靠修法改善。
針對法律方面,盧秀燕表示,現正在審視連絡立委,針對違規堆置雜物,能有法源改善, 以該案爲例,環保局4日才清過一次,在縱火犯犯案後,大量堆積物品助燃,審視公寓大廈造成的公安風險,要趕快修法保障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