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公園鵝只救援及虐待案 北市動保處發表澄清聲明
▲接獲通報大湖公園有疝氣的鵝(圖/翻攝自臺北市議員陳孋輝臉書。)
臺北市動保處表示,有關4月11日議員於市長施政報告質詢大湖公園鵝只救援案一事,動保處特以澄清,11日上午11時20分勤務中心接獲通報有鵝只肚子腫大,行進方式異常,本處勤務中心獲悉後即通知動物救援隊前往處理,但當時段線上4臺動物救援車已全數出勤。
動保處表示,當日緊急處理犬隻攻擊人案件11件,動物救援案件6件,其他接蛇、運送貓籠等非緊急案件12件,並於當日全數執行完畢,絕無怠慢情事。當時距離該案件最近的車隊正於南港區執行鳥類救援勤務,救援完後立即趕往大湖公園,下午1時30分即抵達現場,該鵝已由民衆先行帶走,後續通報人表示,鵝因有疝氣跟腫瘤緣故才腫大,並送往動物醫院醫療照護。
有關大湖公園發生傷害鵝只情事,動保處表示已派遣動物保護檢查員介入調查,若查虐待動物屬實,將逕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另外,動物救援隊檢舉函,指少數資深隊員於當班時飲酒、把關考績、資深霸凌資淺、把玩保育類動物等等的指控,北市動保處表示,一旦接獲檢舉函時,即針對信函所稱問題予以釐清;106年2月16日去函要求廠商提出相關調查報告,並於106年3月13日函覆北市動保處調查結果,皆無檢舉內容所稱之事實行爲,
爲此,北市動保處強化派駐本處人員之管理,精進管理制度及SOP,將制度公開化、透明化,嚴格落實考評制度,加強隊員監督,如有違規即要求廠商立即改善,以展現管理決心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