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HPV疫苗變「痛痛女孩」告贏了!疾管署6個月內重審

打HPV疫苗變「痛痛女孩」告贏了!疾管署6個月內重審。疫苗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

國內一名林姓女子,9年前接種公費子宮頸癌(HPV)疫苗,出現疑似不良反應,被診斷出幼年型關節炎,變成「痛痛女孩」,2019年申請疫苗救濟卻遭駁回,與衛福部打官司多年。最高行政法院今年最新判決,林女勝訴,撤銷原處分,要求衛福部重組審議小組。疾管署今日(6)迴應,將按判決結果重新審議,原則上會在6個月內完成。

日前媒體報導,2015年林女接種二價HPV疫苗,卻出現相關症狀被診斷爲幼年型類風溼關節炎,2019年5月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在同年11月審定申請人的病症與接種疫苗無關,不予救濟。申請人提出訴願遭駁回,再提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22年10月,一審判決本案至少應屬無法確定,衛福部依其見解做成決定,撤銷不予救濟的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衛福部再度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年10月30日最新判決出爐,認爲預防接種與個案受害情形關聯性,不應僅依據醫學實證,也應綜合審酌個案受害狀況及所有相關因素,故判決審議小組應重新召集合法會議,重新鑑定關聯性、決議是否給予救濟及審定給付金額。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針對本件申請案,衛福部將依照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再召開審議小組會議,依其法律見解重新審議,看是否有關聯性及是否給予救濟。目前還在整理相關資料,等審議結果出爐會再公佈,原則上審理時間不超過6個月,會在兼顧品質條件下儘速處理。

曾淑慧強調,疾管署針對每件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都會參酌申請人接種前後病史、家族病史、過去接種類似疫苗後反應、藥物使用、臨牀檢查、實驗室檢驗結果等相關因素,送審議小組進行鑑定審議,做出醫療專業判斷,並非僅以醫學實證作爲唯一資料,一直以來的實務作法,都與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