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50轟紀念球 入臺可免關稅
美職棒大聯盟(MLB)道奇隊明星球元大谷翔平。圖/美聯社
大谷翔平的「50轟」紀念球得標臺灣業者,未來若將它帶回臺灣,因得標價已公開約新臺幣1.4億元,身爲高價商品需要入關申報。但這顆「球」是用一般棒球申報?或是用收藏品項目申報,將面臨不同的課稅條件。官員表示,《關稅法》49條的進口貨物免除關稅相關規定,可適用到這個案例上。
「50轟」紀念球,是洛杉磯道奇日籍球星大谷翔平締造「50轟50盜」紀錄中的第50支全壘打球,由臺灣優式資本在拍賣會上標得,並有意「要將這深具歷史價值的棒球帶回臺灣、分享歷史一刻。」據進口稅則,棒球進口稅率有3.3%及10%兩種,美國適用3.3%稅率,再加上進口品營業稅5%,依以此估算,優式資本將球帶來臺灣通關費用恐將再增千萬元的關稅。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此貨品是史上首位MLB球員在單一球季例行賽中完成50轟的紀念球,可視爲「具價值的收集品及珍藏品」,海關在認定上會歸屬『稅則97章』的珍藏品,關稅是免稅的。
關務署也提出他國的案例,法國海關曾就2005至2006年美國職籃NBA賽季期間克里夫蘭騎士隊球星詹姆斯(LeBron James)貢獻腳上的運動鞋拍賣,進口申報時也歸在稅則第9705.10目,也是免予課徵關稅。
但是「50轟」紀念球進入臺灣,爲一般進口商品仍有5%的營業稅需要繳納,關務署指出,若申報者想要免除營業稅,必須符合《關稅法》第49條的免徵範圍,如總統、副總統應用物品,用於教育、研究或實驗必需品等免徵情形。而且爲求審慎,財政部具有最後的認定權。《關稅法》第49條亦限制進口次數的頻繁。
未來「50轟」紀念球運回臺灣時,得標業者在海關申報時提出的文件、未來使用的目的,及其收藏的價值等,都將是決定關稅繳納的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