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男冒雨打工遭罰10萬 險釀家庭革命

▲監視器拍下A生投放黑函的畫面,警方接獲報案後,通知他到案。(讀者提供)

圖文/鏡週刊

今年6月底,就讀北部某私立大學4年級的A生,突然收到臺北市選委會寄來的裁處書,指他2年前將「未親自簽名」的競選文宣,隨機投放在選區居民信箱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因此裁處10萬元罰鍰,讓A生非常驚恐,還差點引發一場家庭革命。

▲臺北市選委會今年6月寄發裁處書給A生,通知他因爲違反《選罷法》遭裁罰10萬元。(讀者提供)

A生告訴本刊,當時19歲念大二的他,爲了貼補生活費及學雜費,會利用課餘時間在餐飲業打工,但因時薪僅180元左右,加上課業因素無法排太多班,所以收入不高,纔會安排時間較爲彈性的第2份打工。

當年11月底正值九合一選舉,他在打工兼職軟體「小雞上工」看到1篇徵工貼文,工作內容是發送傳單到指定區域的信箱,酬勞500元,A生認爲不無小補,便透過系統與刊登廣告的業主樑小姐聯繫,談妥碰面及工作時間。

A生回憶,投票前一晚,他依樑女要求前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一處店家門口碰面,對方交給他塞有近千張文宣的袋子,以及1張圈畫出投遞區域的地圖,要他將傳單塞進該區域住戶的信箱,每完成1條巷弄需拍照通報,完成後回集合處即可。

A生聽完說明後就開始上工,過程中曾粗略瀏覽傳單內容,瞄到「至聖裡裡民的心聲」「事實不容否認」等字眼,但因整張傳單內容密密麻麻,加上天色已暗還下着大雨,不是當地里民的他也懶得探究內容,一心只想趕快把傳單發完就領錢走人;最後他花了2個多小時發完傳單,回到集合處後順利領得500元現金。本以爲是簡單的打工,沒想到竟演變成一場惡夢。

▲署名爲「一羣熱愛至聖裡的里民」(黃框處)的黑函上,洋洋灑灑列舉7項對里長楊秀龍的指控。(讀者提供)

原來,該份文宣是在攻擊尋求連任的北市大同區至聖裡裡長候選人楊秀龍,文中列舉7項對楊的控訴,還強調所述全都千真萬確,最後署名「一羣熱愛至聖裡的里民」。

▲慘遭黑函攻擊的里長楊秀龍,當年因懷疑是對手陣營所爲憤而提告。(讀者提供)

有里民收到傳單後轉交楊秀龍,楊才知道自己被文宣抹黑,懷疑是同區候選人呂映慈所爲,於是到警局提告呂映慈違反《選罷法》。

▲A生髮傳單賺取微薄薪資,沒想到卻誤觸選罷法挨罰10萬元,直呼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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