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查稅 國稅局追網路賣家

不少網路賣家發文被國稅局「查水錶」,其中有接到國稅局來函,追討其正式創辦公司前當作副業經營的網路銷售共五年所有營業額的營業稅,且不計費用和實際盈虧,直接把營業額當作收入來計稅。依國稅局追討相關公文,期間只要營業額單月曾超過8萬元,即採1%稅率;營業額單月曾超過20萬元者,除稅率改成5%,該月過後任一月不管營業額是多少,一律都依5%的稅率計算。

國稅局這波鎖定的包括個人店家和精品代購業,個人帳戶頻繁或高額往來交易,都可能被追稅,而且還是營所稅、個人綜所稅和公司營所稅「三稅齊追」,另外再加上0.5倍到2倍罰金,因此有業者被補繳破億元。相關人士指出,多數被追稅的賣家,補繳金額少說都是「七位數」(百萬元)起跳,且有消息傳出下個被開刀的對象是「一人工作室」等透過社羣或通訊軟體預約的美容業,因通常沒有辦理稅籍登記,也不開發票,將是下一波查稅對象。

官員表示,電子商務熱絡,網購相關產業鏈蓬勃發展,賣家已不再限於以大型電商平臺爲銷售管道,很多借由跨平臺及相關周邊業者交易,因而常見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的違章情事。

因應網路賣家整合運用新興交易平臺或物流倉儲、系統建置、金流串接、資料分析及行銷廣告等一連串周邊業者完成交易,官員表示,爲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掌握「新興課稅資料」,加強選案查覈營業人申報銷售額異常的案件,網路賣家銷售貨物或勞務若未設稅籍或短漏開發票,將付出很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