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修橋雙贏的事都能被搞砸,當官不爲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縣村有一條5米寬的洮兒河。

聽聞這個寬度,立刻讓我想起了南京秦淮河,還有寒山寺外的那條河。

在詩詞歌賦中,這是高大上的存在,別人家的孩子。

洮兒河雖然沒有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但洮兒河呀,彎又彎,一夫當關,萬夫莫開,讓附近村民繞行百里。

村民黃德義從父親這一輩開始就在這條河上擺渡,先用木船後來用鐵船。

但他們的船隻能過人不能載車。

黃德義家不少人做小商販,把村裡的貨物拉到縣城出售,因爲洮兒河的存在不得不每日繞行70公里,來回就是140公里。

他掏出計算器,計算出來,開小排量汽車一公里費用大約在3~5毛,一天算下來出門一趟至少也是五十塊大洋。

開貨車費用更多,一來一回就是一百多。

黃德義痛定思痛後,靈機一動,何不在河上修一條橋啊。

他於是去諮詢相關人員,對方告訴他修建這樣一座橋至少要300多萬。

黃德義被嚇“騰”了,你們這不是明搶還能是什麼。

當地村民們知道黃德義想修橋後紛紛舉手支持,出謀劃策,搖旗吶喊,那可是紅旗飄飄,錦旗招展啊。

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村民集思廣益的點撥下,黃德義想出了用廢舊船體爲基礎修建浮橋的方案。

2005年,黃德義外購了一些報廢船體,利用焊接加固和連接,再加上護欄,在河上修起了一座長7.5米、寬1.5米的浮橋,總共投入超過13萬元。

浮橋建好以後,黃德義本着劫富濟貧的思路,大體原則是車輛經過收費,路人過路免費。

口號是繳費自願,不強買強賣,我爲人人,人人爲我。

浮橋的存在確實方便了老百姓,因此大家很樂意出錢,自覺地往鐵皮箱裡面投錢。

這情景水乳交融,其樂融融,天下大同。

然而好景不長,洮南市水利局知道這件事後,雷霆之怒,有些紅線你是不能碰的。

很快行政處罰通知下來,以黃德義私自建橋,私自收費違反相關規定爲由,要求他立刻整改,恢復原狀,說白了就是拆除。

黃德義不服,有沒有搞錯,我這種行爲不應該給我頒佈一個五好市民,洮南縣村最靚的仔之類的獎狀嗎?

因此黃德義拒不改正,洮南市水利局就不停的發處罰通知。

2019年,當時效到了,以黃德義拒不整改,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爲由,進行逮捕。

判決結果是黃德義因建橋收費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浮橋也被水利局強制拆除,動作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

於是“洮南縣村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老百姓出行再次恢復需要繞道70公里,敢問路在何方…~

洮南法院還判決認定黃德義總計收了過橋費52950元,命令他全部退回。

被黃德義收費最多的是村裡搞運輸的李向陽,共計2萬元。

在法庭見證之下,黃德義含着淚,以上墳的心上庭,把錢全部退還給村民。

當天晚些時候,李向陽到黃德義家中把那2萬元錢又給了黃德義。

“黃德義搭這個橋,確實給咱帶來了方便。這是他應得的,我們靠這座浮橋獲利更多,人不能昧良心,不能讓老實人吃虧。”李向陽說。

李向陽說出這句不能讓老實人吃虧後,當天晚上,收到退款的村民紛紛到黃德義家中,再次把錢送過去了。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得到力挺的黃德義在2021年底,提出了申訴:

“我覺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來修橋補路都是好事,怎麼到我這就被判刑了呢?難道真的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嗎?”

黃德義說:“我購買廢船,請人焊接船體,製作護欄,兩側的水利施工,這次全是錢。我投入超過了13萬元,我收費只是想收回成本。”

對於黃德義提到的從未有過“不給錢不讓過”的情況。

李向陽、振林村村幹部和多位洮兒河對岸安全村村民也證實了該說法。

多位村民抱怨,黃德義修橋不符合規定被拆,那水利局就給我們修一條符號規定的新橋啊。

只知道拆,不知道修建,現在好了,僅僅去河對岸種地就要多繞行70公里。

對於這個民生問題,洮南市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的回覆是“目前還沒有在振林村附近洮兒河上修建橋樑的規劃。”

對此,《農民日報》評論稱,不管是拆除非法搭建的浮橋,還是處理其他鄉村治理問題,執法是爲了維護公共秩序、保障羣衆利益,如果忽略了這一本質,便有可能與執法爲民的初衷背道而馳。

如今,黃德義的判決下來,申訴被駁回。

那麼現實中爲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網友們有話說了:

你想想,自己修13萬,換他人不申請300萬幹不成。

300萬?貧窮限制了你的想象,這至少得申請1300萬的經費。

開玩笑,幾千萬的項目讓你十來萬就搞定了,其他人還怎麼活啊。

村民會不方便,錯了,這叫生命在於運動,有助於老百姓降低三高。

不要擔心,只要網絡發酵了,一切難題,不管要花多少錢,不管動用多少人力,不管曾經論證了多久沒有結果,馬上迎刃而解。

感謝網友,感謝新華社,感謝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