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小銀行併購重組加速看我國中小銀行發展之路

作者:張弢 北京天宸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今年以來,我國已有83家中小銀行被合併重組,其中包括1家城商行、35家農商行、15家農信社和32家村鎮銀行。按此趨勢來看,減少中小銀行機構的數量和層級已是必然。按照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所提出的“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的要求,我國中小銀行所代表的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工作進度將會進一步加快。合併重組被視爲防範與解決中小銀行金融風險的一種重要途徑。

我國銀行業通過多年的持續發展,資產規模已位居世界第一位。在此過程中,我國中小銀行機構也獲得了充分發展,成爲了銀行金融機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截至2022年6月末,我國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及村鎮銀行在內的中小銀行機構共計3988家,機構數量佔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數的86.71%。中小銀行作爲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有效補充,在服務地方經濟建設、提高金融服務廣度、緩解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融資難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隨着中小銀行機構的數量不斷擴大,其自身所面臨的問題和風險點也在不斷集聚,主要表現在:單體中小銀行機構金融資產規模小;中小銀行機構的負債結構中存款佔比少,部分銀行依賴短期批發融資方式的同業負債,導致成本居高不下;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渠道相對欠缺,資本補充能力不足,資本充足率偏低;中小銀行機構盈利模式單一,普遍依賴於傳統的存貸息差收入,中間性業務收入佔比較低,金融業務與產品創新能力有待提升;另外,中小銀行機構公司治理水平偏低,高素質專業化金融人才缺乏,經營管理問題較多,部分機構長年處於虧損狀態。這些情況制約着中小銀行機構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動力,並由此集聚了更多的風險。

這些問題的產生有其實際的原因。中小銀行機構,特別是村鎮銀行,本身的定位就是解決農村等基層地區金融服務空白、服務不充分問題,這些機構只能在所在縣域轄內設立分支機構,不得跨經營區域辦理授信、發放貸款等業務,貸款也主要投向縣域農戶、社區居民與小微企業等。村鎮銀行等機構在成立初期,主要依賴主發起行支持,攬儲難度較大,資金成本高。既有一定的政策屬性,同時又明顯屬於商業銀行機構,需要承擔經營風險,但經營業務、區域範圍又受到嚴格管控,所以所面臨的問題也更加突出。

在此背景下,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針對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要“在穩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時度效,紮實穩妥化解風險”,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通過改體制、轉機制、強管理、增動能,全面提升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質效,增強中小金融機構服務適應性和競爭力。而通過併購等方式,將經營規模偏小、風險評級較低的機構進行吸收合併,是其中一種有效手段。

通過併購重組,中小銀行機構可以整體擴大經營規模,集中多家中小銀行機構的資源,縮小個體中小銀行的技術、人才、客戶資源、渠道等多方面的劣勢,提升區域市場集中度,減少同業同質化競爭,增強市場議價能力,同時降低經營成本,優化內部業務結構,提升綜合創新能力和經營效率。這是有效防範化解中小銀行機構風險的重要措施。

但很顯然,併購重組行爲並不是唯一的防控中小銀行風險和解決經營難題的方法。

一方面,監管部門針對中小銀行機構應當實現總量的控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適當提升各類中小銀行機構的設立條件,在督促中小銀行機構執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同時,從資本金規模、出資人背景、運營管理人員條件、展業計劃合理性等多個角度衡量新設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提高設立門檻,強化事前監管,從而提升新設機構的運營水平,避免良莠不齊的各種中小銀行機構一哄而上,減輕事中事後監管的壓力。同時,也需要進一步完善中小銀行機構的動態退出機制、破產機制。

同時,監管部門和中小銀行運營主體應當持續探索如何打造真正的“小而美”的專業銀行。中小銀行機構的定位本就應當體現對於區域性、中小微企業的下沉式、精細化服務,把握和突出金融服務於實體經濟的細節,體現專業的優勢。在資金融通、往來結算等業務之外,中小銀行機構應適當探索更多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的金融產品,打造服務性金融機構的專業屬性,才能強化中小銀行機構的市場適應性。監管部門也應在強調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的基礎上,從政策層面爲中小銀行留出一定的產品創新空間。

另外,中小銀行機構也不能停留於“等、靠、要”的思維,必須要適應科技發展的節奏,提升數據治理能力,深層次應用金融科技提升運營服務能力,努力降低運營成本,適應現代市場經濟體系對於金融產品的應用場景。

再有,中小銀行應當尋求按照現代公司治理要求,不斷優化自身的股權結構、管理架構和規範化經營能力,這既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要求,也是中小銀行機構強調企業和運作、積極吸引一級市場資本投入的必然要求。如果能夠打通私募股權融資通道,實現有效的資本運作,獲得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流通股票的充分預期,中小銀行可以藉此提升個體的資本充足率,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和持續盈利水平。

總體來說,防控金融風險、提升中小銀行機構的運營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是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通過併購重組的方式,可以實現對部分中小銀行的優勝劣汰,解決經營過程中所暴露出的問題。但是要進一步有效提升金融服務於實體經濟的質效,完善多層次多維度的金融市場體系,就需要保留和發展中小銀行機構,切實發揮其專業職能優勢,通過多層面的手段,努力推動中小銀行持續有效發展。

【作者:張弢】 (編輯: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