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行動】婺源交警持續嚴查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爲

爲進一步震懾和打擊摩托車、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爲,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保障廣大羣衆出行安全。近期,婺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春季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要求,持續組織警力在轄區開展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行動中,民警根據摩托車、電動車的出行規律和特點,採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重點路段、路口周邊的見警率、管控率,嚴格查糾無牌無證、酒駕醉駕、不戴安全頭盔、超員超載、非法加裝遮陽傘及擋風被、闖燈越線、逆向行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爲。同時,民警堅持邊整治邊宣傳,對現場查糾出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爲進行勸導教育,並通過以案說法、面對面宣講交規等形式,引導廣大羣衆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交通陋習,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接下來,大隊將建立常態管理與專項整治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並堅持普法宣傳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嚴厲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努力爲廣大羣衆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重點違法

無牌無證、酒駕醉駕

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非法加裝遮陽傘、擋風被(皮)

超員超載、闖燈越線

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非法改裝、飆車炸街等

各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爲

重點區域

城區主、次幹道

農村集鎮主要交叉路口、國省道

城郊結合部

交通事故多發路段

重點違法易發多發區域

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

廣大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要掌握好以下駕車安全要點

防事故保平安!

01

有牌照、持駕證

摩托車、電動車需依法註冊登記後方能上道路行駛,嚴禁駕駛無牌無證車輛上道路行駛;駕駛三輪摩托車需取得D類駕駛證,普通二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黃牌)需取得D或E類駕駛證,普通輕便二輪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藍牌)需取得D或E或F類駕駛證。

02

戴頭盔、保安全

當事故發生時,正確佩戴符合標準的騎行頭盔可起到緩衝、減震作用,有效吸收撞擊力、保護頭部,大大降低駕乘人員的受傷率、死亡率。因此頭盔對於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來說,是遇到危險時的一道重要防線,駕乘摩托車、電動車請自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03

不超員、守規則

摩托車、電動車車體較小,穩定性相對較弱,超員容易導致車輛制動不良、車身失衡,遇緊急情況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請自覺遵守規定,騎行時不超員搭載,搭載時不側向乘坐。

04

靠右行、遵秩序

有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行駛,沒有專用車道的,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在行駛途中,不逆行、不闖紅燈、不越線、不佔道、不隨意變道、不穿插加塞、不酒後駕駛。

05

不亂停、講文明

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在縣城中心城區騎行後停放時,應在規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

06

禁雨篷、降風險

雨篷和擋風被皮安裝後車體面積增大、增加了視線盲區、加大車輛的風阻、轉彎的靈活性變差、行車平衡受到影響等危害,易引發事故。請不要安裝雨篷、擋風被等影響安全駕駛和視線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