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國道事故「站錯位置」當心發生二次事故

車輛尚能行駛且無傷亡事故處理流程(高公局提供)

車輛無法行駛或傷亡待援事故處理流程(高公局提供)

今年5月13日晚間8點多,國3北向291.8k公里處,1輛自小客車A先撞擊前方小貨車B,後方自小客車C因煞車不及撞及A,C車駕駛下車後未及時至安全處所待援,結果又遭後方1輛自小客車撞至對向車道,還引發6車追撞,最後共造成1死6傷憾事。高公局提醒在國道發生事故時,不管做任何動作一定要先確認自身安全,避免二次事故。

根據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共發生6件因二次事故致死的交通意外,造成7死5傷;今年1到5月類似事故計發生2件,造成2死9傷,比去年同期二次事故致死1件,1死0傷高出許多。

高公局交通管理組科長徐福聲表示,國道車速快,駕駛人所需應變視距較長,若遇到國道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時,此時不管採取任何動作如解開安全帶、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報案或移動車輛等,均應先確認自身安全,以避免二次事故。

徐福聲建議,用路人除了應立即開啓危險警示燈,關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安全處所,並建議穿着反光背心,面向來車沿護欄外或內外路肩至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手機開啓定位功能後,系統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或撥打110或1968客服,等待員警抵達。

若事故無人員傷亡且車輛尚可行駛,高公局建議車主擺放故障標誌及通報後,可先設法拍攝記錄現場,再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處所,等待員警抵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