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蔬菜製品需要注意什麼?(海關答疑)
寧波海關:
我公司是一家寧波的外貿企業,近期打算向國外出口一批蔬菜製品,因首次接觸此類業務,想要諮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寧波讀者劉先生
劉先生:
中國蔬菜製品的出口市場廣闊,國家也鼓勵優質的農產品出口。爲保障出口蔬菜製品的質量安全,海關對出口蔬菜製品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出口蔬菜製品種類範圍爲冷凍、脫水、醃漬蔬菜(食用菌)和蔬菜(食用菌)罐頭等。
■企業資質要求
(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
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生產企業住所地海關對申請人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提交的申報信息進行審覈。海關總署統一公佈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備案名單,名單信息包括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名稱、備案號及備案產品等。
(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申請境外註冊
如境外國家(地區)有企業註冊要求,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及其產品應當先獲得該國家(地區)主管當局註冊批准,其產品方能出口。
境外國家(地區)對中國輸往該國家(地區)的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實施註冊管理且要求海關總署推薦的,住所地海關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接受企業境外註冊申請,並根據企業申請組織評審,結合企業信用、監督管理、出口食品安全等情況,符合條件的向進口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推薦。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在境外註冊信息以進口國家(地區)公佈爲準。
(三)出口食品原料種植場備案
海關總署對出口蔬菜(含栽培食用菌)原料種植場實施備案管理。
使用蔬菜(含栽培食用菌)作爲主要加工原料的出口食品,其原料種植場應當向住所地海關備案。
種植場住所地海關對申請人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提交的申報信息進行審覈,審覈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
海關總署統一公佈出口蔬菜(含栽培食用菌)原料種植場備案名單。
■出口前申報和屬地查檢
產地或者組貨地海關受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口商出口申報前檢驗檢疫申請,負責對企業申報所需檢驗檢疫單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覈。審覈合格的,受理申報,企業申報信息進入海關屬地查檢業務管理系統。
產地或組貨地海關負責對出口蔬菜製品實施屬地查檢。按照海關屬地查檢業務管理系統布控指令、作業表單、相關規範文件明確的查檢內容和要求,對出口蔬菜製品實施現場檢查及抽樣檢測作業。
■其他注意事項
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有效運行,確保出口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過程持續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安全衛生要求;進口國家(地區)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際條約、協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當符合相關要求。
出口蔬菜製品生產企業還應建立供應商評估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記錄檔案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相關記錄應當真實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食品保質期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寧波海關所屬海曙海關進口科副科長陳浩)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