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亂停車擋店門5天 店家怒踹車門挨告毀損

警方在第5天才轎車開單拖吊。(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大安區永康經營高檔沉香、茶具陳先生,日前發現有車主將轎車停放在店門口,完全擋住出入口,不但沒有留下聯絡方式,且一停就是5天。陳姓店主氣不過,踹了汽車車門一腳,並報警拖吊,結果被車主控告毀損。

這輛黑色自小客車,15日開始停在陳姓店家大門口,由於當地巷弄狹窄,只有一側畫有紅線,警方到場後表示,因爲停車處沒有紅線,所以沒辦法處理,店家只好在車上字條,希望車主儘快移車,但車主一停就是5天,警方研究法條,直到19日才罕見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規定,將其拖吊並開單告發。

▼汽車直接擋住店門口。

警方根據車號查詢,發現該車是公司車,警方連絡該公司職員,得知車主是公司負責人,但是人已經出國考察員工無法聯絡上老闆

陳姓店主表示,店門被擋,不但影響進貨出貨,連客人上門都要小心翼翼,嚴重影響通行,認爲車主影響自己的權利,在17日時越想越氣,變在車窗上貼了2張字條,「你是一位惡質的人」、「妨礙了我的自由」,並一氣之下出腳踹車。

梁姓車主20日返國後,得知車輛被拖,通知職員到拖吊場取車,發現車門有凹陷受損痕跡,憤而報警調閱巷口監視器怒告陳姓店主毀損。

陳姓店主表示,因爲沒有畫紅線,本來是可以停車的,但是不要妨害出入自由,「你的道德是有問題的」。陳姓店主說,如果車主不撤告,他也打算控告對方妨害自由,並追討堵住出入口造成的營業損失

▼店家在車窗貼字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