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籤竟出現「媽媽是婊子」文字 醫院有疏失被罰6萬元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1名藥師指因心情不佳,在患者的處方簽過敏史欄打上「媽媽是婊子」文字,引爆風波,遭記二大過處分,隨後辭職。基隆市衛生局今天表示,醫院有管理責任,已依違反醫療法、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共計裁罰6萬元。部基表示,接受處分,並會加強人員管理,並多關懷同仁身心狀況。

李姓女子4月24日帶小孩到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看診,等待領藥時發現處方籤(藥單)的過敏史欄,竟然有「媽媽是婊子!」文字。她將照片上傳網路社團,貼文說看到這些文字,覺得很傻眼又好笑。她不曾跟醫護人員吵架,也沒有糾紛,怎麼會有這些文字呢?

部基兩天後查出是院內藥師所爲,因造成病人家屬困擾、社會觀感不佳,損及醫院形象,考績委員決議予以記二大過。這名藥師向李女道歉,並提出書面辭呈離開醫院。

衛生局長張賢政表示,部基是公立醫院,具民衆就醫安全和醫療品質重要角色,醫院的管理責任更重於個別醫事人員。院方善盡管理責任,確保所屬醫事人員妥善執行醫療業務,確保資訊系統安全,才能確保高品質且安全的醫療,發生任何類型管理疏失,都會讓民衆對於醫院整體醫療品質有疑慮。

衛生局日前收到醫院回覆事件調查結果,認定醫院除對所屬醫事人員管理有疏失,對於醫院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以致員工可隨意填入不適當內容,違反醫療法第57條「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以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者,應建置電子病歷資訊系統,並具備系統安全機制之保護措施,如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或其他適當保護措施及系統使用及資料存取之監控措施」。

衛生局說,部分違反兩項法規,分別裁罰5萬、1萬元,未來會持續督導並複查部基管理改善作爲,若未改善將連續並加重處罰。違反醫療法第57條最重處25萬元罰緩,違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3條,最重會處以5萬元罰鍰;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部基今天表示,後發後第一時間成立調查小組,主動通報衛福部及基隆市衛生局,並就疏失進行內部檢討,提出策進作爲。衛生局裁罰6萬元,醫院因責無旁貸、虛心接受。日後除加強人員管理、倫理道德規範,也會請單位主管多加關懷同仁身心狀況,若同仁有需協助時,可向主管或人事室等單位求助。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1名藥師在患者的藥單打上「媽媽是婊子」文字,被記2大過後辭職。衛生局指部基管理有疏失,裁罰6萬。聯合報資料照/取自爆怨2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