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友人的居留證想要蒙警 生日是哪天成被逮關鍵

楊姓越南籍失聯女移工拿朋友居留證想矇混過關,不料卻被生日日期破防,被警方逮個正着。(臺中市第三警分局提供/李易昌臺中傳真)

生日露餡遭逮!一名楊姓越南籍女子2日晚間9時許騎車遇前方有警方路檢,她緊急將車停路旁但仍被警方發現,面對警方詢問時顧左右言他,甚至拿朋友的居留證假報身分,但警方隨口一問生日日期時,楊女脫口回答「那邊是錯的」,逃跑失聯的移工身分旋即曝光,警方細詢問之下得知楊女再2小時就過真正的生日,雙方當場都覺得無奈且好笑。

臺中市第三警分局正義派出所所長林武傑、巡佐王坤煜、警員黃治惟及侯懿真2日晚間9時許路檢時,王坤煜眼尖發現騎車的楊女在路檢點前30公尺突然急停,並將車停到路旁後就沒有再發動騎乘的動作,警方立即上前盤查。

楊女拿出居留證時,警方見上方證件照與本人有落差,且面對詢問時,她多以證件由公司統一保管、沒有仲介電話等藉口含糊帶過,也時常對問題顧左右而言他,警方越發覺得事有蹊蹺,所長林武傑隨口詢問居留證上生日日期時,楊女脫口說出「那邊是錯的」,令在場警方都詫異並持續追根究底。

楊女眼見事蹟敗露,坦承是拿朋友的居留證接受盤查,並承認自己是逃跑的失聯移工,警方也旋即將她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詢問。

據瞭解,21歲楊女來臺3年9個月,前份工作雖順利但工廠沒意願續聘,工作期滿後她沒再透過仲介找工作,卻利用朋友的居留證繼續留在臺灣,但因未熟記朋友上面的資訊,以至於事蹟敗露,警方也在覈對資料的過程中,發現楊女再過2小時就生日,生日前被逮也是無奈,警詢後依規定移交內政部移民署臺中專勤隊,擇期遣返。

第三警分局表示,現行法規對於外國人逾期滯留罰鍰已提高至新臺幣1萬元到5萬元,管制禁止入國期間也提高至最高7年;若聘僱未經許可外來人口從事非法工作,依據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5年內再次違反更將涉及刑責,提醒民衆切勿心存僥倖非法聘僱、媒介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若發現有外來人口從事不法的情形,均可向警方或移民署專勤隊檢舉,攜手消弭治安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