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緩刑!組織賣淫辯護爲協助組織賣淫罪
張智勇律師團隊成功辯護組織賣淫案,將罪名辯護爲協助組織賣淫,成功爭取到緩刑。
一、賭運氣的律師?
劉夢(化名)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刑事拘留。劉夢的家屬劉千華(化名)經朋友推薦,找了一個律師,那個律師一見面便自稱跟某領導是兄弟夥,昨天才一起吃了飯,幫他取保完全是信手拈來。
委託之後,劉千華每次電話打過去,得到的說法都不一樣。“我慢慢就開始覺得不對頭了,但是我還沒有完全懷疑。直到劉夢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之後,我才反映過來。”劉千華氣不打一處來地說。
後來劉千華通過打聽才曉得,那個律師什麼事情都沒做,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賭運氣”。賭中了就是“關係”起了作用,沒賭中就是“案子太複雜了,領導說辦不了。”
二、打響“十年以上”的辯護之戰
起訴意見書認定“劉夢負責對賬收錢、利潤分配以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該場所先後組織11人從事賣淫活動”。久經沙場的承辦律師在查閱完案卷材料之後,也頓時犯了難。根據司法解釋規定,“賣淫人員累計達十人以上的”屬於組織賣淫罪的“情節嚴重”,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雖然劉夢不是公司股東、管理層,即便能認定從犯,也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罪名辯護,扭轉乾坤
我們智豪所有強大的制度優勢——“集體案件討論制度”。在張智勇主任的組織下,全所律師會就每一個具體案件的辯護思路出謀劃策。
劉夢案也不例外。
經介紹案情,張智勇主任一針見血地指出:組織賣淫罪的本質特徵在於管理或控制他人賣淫。而如果與賣淫人員、賣淫行爲無直接管理、控制關係,實際上是組織賣淫罪的幫助行爲,應認定爲協助組織賣淫罪。
誠然,劉夢只是受大股東安排,對前臺已製作好的賬目進行覈對,並按照安排對利潤進行分發,其本身並無權利決定利潤分配。劉夢只是一個普通的管賬人員,並不是擁有管理權限的財務總管。
這一核心辯點確立之後,接下來就是辯護工作的具體開展。儘可能多地會見劉夢,細化辯護觀點;“地毯式”閱卷,不放過每一個細節;檢索相關案例,爭取緩刑等等。
我們的座右銘——“讓無罪的人免受冤枉,讓輕罪的人免受重刑”不是一句空話,而是要實打實地拿出專業方面的真材實料,這纔有可能說服檢察官、法官接受我們的辯護意見。而不是像劉千華當初請的那一個律師,靠“賭運氣”。賭中了,功勞都是自己的,沒賭中,一萬個推辭。
四、塵埃落定
“判被告人劉夢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審判長擲地有聲地嗓音迴盪在莊嚴肅穆的法庭之上。
是的,法院採納了我們的辯護意見,劉夢成功被判處了緩刑,恢復了自由之身。
這場“有驚無險”的辯護之旅,隨着劉夢被成功判處緩刑而徐徐落幕。但是我們智豪團隊的刑辯之旅將繼續前進,用盡自己的全部力量,照亮每一個角落。
本案是張智勇律師團隊的親辦案例。若您想了解更多成功案件,請訪問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