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少年志願者”機構疑似跑路:家長稱其打着公益旗號以多種名目收費,警方民政等部門已介入
近日,多位成都家長反映,“成都少年志願者”機構——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疑似捲款跑路,涉及金額或達數千萬元。家長們稱,該機構通過捐書、撿垃圾、義賣等社會公益活動吸引家長關注並註冊,之後又推出如“專利申請”“競賽規劃”等項目,向家長收取高額費用。
11月13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實地探訪發現,涉事機構目前已人去樓空,負責人電話無法接通。政府工作人員在機構門口引導涉事家長前往相關地點登記報案。有家長表示,截至13日15時許,登記的“受騙”家長已達800人。
13日下午,金牛區民政局發佈通報稱,已就此事聯合區公安局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正在開展調查工作。負責接案的金牛區光榮派出所民警表示,家長們可攜帶付款憑證及收據前往該所報案,案件由經偵大隊負責偵辦。
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爲家長們頒發的志願證書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家長稱其打着公益旗號吸引登記註冊,推出多種項目收費
13日下午,位於成都市金沙路39號的平安金牛治理中心,迎來了不少前來登記的家長。家長遊女士表示,她是2022年瞭解到“成都少年志願者”這一機構,“都是家長互相介紹,最開始就是捐贈圖書,完了給你一個證書,而且只收取20元的工本費。”
遊女士稱,她和其他家長一起在該機構註冊了志願者身份,並將孩子送去參加該機構的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如募捐、撿垃圾、義賣等,“他們這個機構差不多存在10年了,在家長圈子裡口碑還不錯。”
不過,在吸納孩子參加公益活動的同時,該機構還會不定時召家長們上課。“機構老師會講一些新的學習方法和理念,比如讓孩子快樂學習並提高專注力的,這很符合家長的胃口。”遊女士介紹,機構還推薦爲孩子申請專利,稱通過研究專利提高孩子的自學能力和思考能力,拿到的專利證書還能幫助孩子在升學時加分。
涉事機構出具的收據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更爲關鍵的是,機構承諾這筆6000元費用在專利申請下來可以退還。
遊女士提供一張名爲“發明創新指導及專利涉及綜合支持服務費臨時收據 ”顯示:今收到XX家長交納的發明創新指導及專利設計綜合支持服務的費用。此款系臨時收款,收費標準24000元,公益中心補貼18000元,實收6000元。
“如該同學作爲獨立設計人申請的專利獲得正式授權(即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家長可憑藉專利證書及本收據,向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領取發明創新獎勵6000元。如果相關專利申請最終沒有得到正式授權,則收款單位全額退還家長交納的6000元費用。”該機構稱。
“其實就是專利申請過了這筆錢獎給孩子,專利申請不過可以退費。”遊女士稱,該機構的說辭讓家長們趨之若鶩,而且身邊有學生成功申請到專利以及家長成功退費的案例,今年2月她向該機構交了錢,結果孩子專利申請未通過,她還沒來得及退費就得知機構疑似“跑路”的消息。
除了專利申請,該機構還推出“超級自習室”“根基能力訓練”“競賽規劃”“根基誦讀”“科學素養”等10餘個項目,最低收費4800元,模式幾乎都是先以項目押金爲由收取費用,完成後退費。
前來登記報案的家長們,有的報名了一個項目,有的報名了多個項目,一些家長甚至交了三四萬元。
郭女士給孩子報名了兩個項目,交了1.24萬元,她對當初交費的行爲有點懊悔。“當時機構推出了一個‘雙鑽媽媽·新教育服務體系’的項目,我怎麼看都覺得有點像傳銷,但是這個念頭轉瞬即逝。”郭女士感嘆,“要是當時多長個心眼就好了。”
郭女士提供的材料顯示,所謂“雙鑽媽媽·新教育服務體系”項目,是讓每一名媽媽利用閒暇時間,在各自特定區域內像其他學生家長推廣倡導機構推出的“根基訓練”“幼小銜接”“視力機能“等9項課程內容,即可獲得可觀收入。
該體系分爲“城市、大區、分區、街區、片區”五個層級。以最低層“片區”爲例,相應片區負責人管轄區域內兩千餘個家庭2500人,每年擁有17個贈送名額,可獲得3.6萬元收益;同時在片區內若開發到250人(購買相關課程項目),則能獲收益5.4萬元;另外“讀勵空間項目”每月標準收益爲1萬元。也就是說,一個媽媽能達到上述標準,一年即可收入21萬元,而“雙鑽媽媽”項目針對每名家長媽媽收取的費用爲1.5萬元。
涉事機構推出的“雙鑽媽媽”項目收益概覽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涉事機構人去樓空,實控人名下兩公司近日大幅減資
13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前往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進行探訪。該機構租住在距平安金牛治理中心1.4公里的一棟商住中心樓上,擁有22樓、29樓多間辦公室,不過辦公室已大門緊鎖。在家長們曾上課的一間辦公室內,還遺留有空調、投影儀以及課桌板凳。
一樓租售中心工作人員稱,原動力服務中心在此辦公多年,“這樓上的很多人都註冊了他們的志願者,不過很少有交費的。不知道他們何時跑路的。”
涉事機構已人去樓空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多位家長陸續到辦公室外張望,隨即被金牛區政府工作人員告知,可以到平安金牛治理中心進行登記。辦公室門上貼着金牛區撫琴街道辦事處的告示和家長維權羣的二維碼。目前,這兩個維權羣均已加滿。
郭女士稱,該機構已成立10年,而且是公開可查、在成都市民政局註冊的民辦社會公益組織,同時讓她們信任的,是該服務中心完備的工作流程,“他們的公衆號名叫‘成都少年志願者’,發的勳章、證書都顯示爲中國志願者。通過公衆號平臺,可以查看到孩子的志願服務記錄,而且申請專利通過沒通過,都會有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短信通知,一切都讓人感覺很規範。”
上游新聞記者搜索“成都少年志願者“公衆號發現,簡介稱其是一個專門爲成都市少年志願者提供註冊、管理、支持和服務的平臺,其管理單位是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目前,該公衆號IP位置位於黑龍江。
11月11日凌晨,該公衆號發佈文章《成都市少年志願者服務平臺簡要介紹》,稱“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是由政府部門在2015年1月6日正式批准設立的社會公益服務組織,爲鼓勵支持成都市青少年及兒童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中心於2015年8月成立了‘成都市少年志願者服務平臺’......”“成都市少年志願者服務平臺不收取參與人員任何活動費用,平臺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公益人士的捐贈......”
天眼查APP顯示,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成立於2015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名爲曾某瓊,開辦資金5萬元。曾某瓊名下還有一家名爲原動力傳統文化研究學會的機構,成立時間爲2014年12月22日,註冊資金5萬元。上游新聞記者撥通該機構工商預留電話後,對方自稱是曾某瓊丈夫,並稱曾某瓊一個月前已前往美國,“下個月才能回國,訂的往返機票。”
該男子稱,針對家長們反映“原動力捲款跑路”的問題,其已向民政和公安機關陳述相關情況,並稱:“我們也是受害者,真正的老闆是楊某。”上游新聞記者進一步詢問具體情況,其稱可向民政和公安機關了解,隨即掛斷電話。
多位家長也向上游新聞記者提到了楊某,稱其多次向家長學生講課並推銷相關課程項目。記者檢索發現,2015年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經批准成立後,楊某以成都市少年志願者服務平臺總顧問的身份,出現在媒體報道中。報道中介紹,楊某出生於1973年10月2日,系《家庭教育服務規範》首席起草專家、長期致力於青少年社會能力培養工作。2018年11月,楊某還受邀到成都七中開講座,其身份簡介爲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總幹事。
天眼查APP顯示,楊某名下持股14家公司,其中7家公司已註銷,剩餘7家公司在黑龍江有4家、成都有3家;在成都的公司分別是成都原動力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成都樂享天年家庭服務有限公司、成都斯瑟蒂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爲李某輝。其中,成都原動力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成都樂享天年家庭服務有限公司楊某持股51%,成都斯瑟蒂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楊某持股90%。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1月11日,成都樂享天年家庭服務有限公司、成都斯瑟蒂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都從5000萬元減少到10萬元。
11月14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撥打李某輝以及上述公司的預留電話,均無法接通。
民政已聯合公安等部門展開調查
“11月9日,他們把一些羣聊給解散了,名曰近期要將學習資源服務進行升級。11月10日,他們在門上貼了通告說因辦公場所調整,暫停服務兩週,預計11月25日恢復服務,後面就聯繫不上了。”家長們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最先到公安機關報案的並非家長,而是原動力機構的員工,“她們說是被公司提前辭退,而且楊某開遠程視頻會議,說公司無法經營。”
無法聯繫該機構後,家長們這才慌忙尋找證據資料報案,結果發現他們交納費用的賬戶並非該公司賬戶,“上面備註是公益中心專用賬戶,但實際上是私人支付寶以及微信。”
家長們在平安金牛治理中心進行登記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13日下午,前往平安金牛治理中心登記的家長們仍有很多。現場工作人員介紹,成都市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在上級民政部門登記註冊,辦公地點在金牛區。事發後,金牛區民政局已發情況通報。目前,公安部門已介入調查,相關部門正在登記家長們的信息。
13日13時許,金牛區民政局發佈通報稱,近日,針對有羣衆反映的原動力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經營等方面的相關問題,該局高度重視,聯合區公安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正在開展調查工作。相關羣衆如需諮詢問題和反映情況,請到專班工作地點平安金牛治理中心綜合調解一室,“我們將傾聽訴求,認真對待,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切實維護羣衆的合法權益。”
金牛區公安局光榮派出所工作人員稱,涉及原動力機構相關問題的家長可攜帶付款憑證、收據等材料前往該所報案,“經偵大隊負責辦理該案件,我們只負責收集材料。”
涉事機構是否構成詐騙?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稱,根據受害人的敘述及相關模式,“如果敘述屬實且有證據支持的話,成都原動力社會服務中心負責人等或涉嫌詐騙罪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這還需要根據警方進一步偵查取得的證據予以支持。”
“如果該中心隱瞞‘申請專利’‘競賽規則’已經不存在或未實際營運而騙取家長保證金後跑路,則涉嫌構成詐騙罪。“林小明稱,根據《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林小明稱,涉事機構還實施了所謂“雙鑽媽媽·新教育服務體系”,根據《刑法》和《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實施此等行爲的相關人等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也即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根據《刑法》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