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康也贊成 政院版《軍懲法》修訂初審通過 保留悔過懲罰

《陸海空軍懲戒法》近百年未修,歷經兩日討論,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完成初審。(李奇叡攝)

《陸海空軍懲戒法》近百年未修,歷經兩日討論,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完成初審,行政院版本獲得綠委全數支持通過,且國民黨軍系立委陳永康也投下贊成票,最後通過政院版,保留悔過懲罰,並不計入役期、年資。不過,就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的懲罰,朝野未達共識,因此保留條文,交付協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4月排定聯席審查《陸海空軍懲戒法》修正草案及《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等相關法案。但因修法範圍大,且當中有爭議,因此本週一先召開公聽會,再於8日起連續兩日逐條審查。

《陸海空軍懲戒法》修正過程中,主要就保留悔過懲罰、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展開討論。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自提版本,其中將悔過懲罰刪除,因悔過期間軍人不得外出,恐限制人身自由而違憲,而悔過懲罰實務進行時,也可能引發軍中霸凌。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中將昨說,因義務役能用的懲罰較少,軍方認爲悔過有保留必要,主張參考南韓,悔過7天、就晚7天退伍。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劉沛智中將今則說,現行悔過一天課程時長8小時爲限,期間最多15天。而課程包含軍法紀教育、基本教練、體適能課程,晚間會再排2小時心得寫作,每晚9時實施晚點名。

劉沛智也舉例說明悔過的必要性,像是志願役酒駕是一律汰除,但義務役酒駕無法汰除,只能實施悔過。

就悔過懲罰是否保留,在座立委尋無共識,隨後採舉手表決。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上將更於表決前表態稱,國防部對於悔過會堅持保留,但該說法同樣引發綠委反彈。

最後將悔過列入懲罰的行政院版,仍獲綠委5票全數贊成,且陳永康也投下贊成票,僅徐、馬文君投下反對,初審順利通過。至於徐巧芯所提版本,僅徐一人投下贊成票,馬文君、陳永康皆未投票。陳永康事後解釋立場,強調正確的事還是要做,而徐巧芯提案也非黨團立場。

初審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針對「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中有關檢束、禁足及罰站等懲罰種類,須依各軍種特性,於施行細則中明訂相關執行方式及不得爲之樣態。

至於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部分,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指出,若軍人違失大到需要被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時,就依「陸海空軍刑法」等相關法律辦理即可;最後朝野未達共識,相關條文保留送協商。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郭任升說,若修法將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的部分刪除,會讓懲戒法院對於退休人員懲罰種類相當有限,因無法將退休人員撤職。

另外,《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院版修正草案,其中第8條訂定專任與兼任權益保障委員組成權保會。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出附帶決議,請國防部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教育部等部會之相關作法,完善「軍權法」相關子法並公開於民間資訊網路。

該附帶決議提案並要求國防部,在地方軍事法院「權保會」組成時,應包含建立具體遴選委員辦法及公開透明之議事規定;公開委員遴聘作業程序,並納人民間團體代表意見;將相關名單公開於民間資訊網路。該附帶決議獲得委員會無異議通過。

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事後表示,近兩日針對「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以及「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除部分保留外,審竣完成二法案近一百六十條的條文,這不僅是本屆立法院的罕見的佳績,也首次展現國會成員跨黨派的合作與理性。

王定宇說,這是第一次所有委員在進行投票後,都表示尊重並接受投票結果,並願意回過頭說服自己黨團支持該決議。這在本屆高度摩擦的立法院實屬罕見,彰顯了基於國家利益的立法過程,也紮實展現立法院的「委員會中心主義」,每條條文都經過細緻討論,並讓國防部充分地表達意見,以同時兼顧軍人權益的保障與合理的管教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