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筱鑫被任命爲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執行董事 任期三年

觀點網訊:7月29日,香港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下轉授的權力,委任陳筱鑫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執行董事(成員及監理),任期爲三年,由2024年8月5日至2027年8月4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