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帶貨慘賣判賠廠商 王晶也被傳怒嗆:神經病

陳小春因演出《古惑仔》的「山雞」爆紅。(中時資料照片)

港星陳小春早年靠演《古惑仔》「山雞」走紅,《鹿鼎記》韋小寶也讓人印象深刻,2017年與兒子Jasper參加育兒實境秀《爸爸去哪兒5》受好評。近年有廠商看上陳小春的名氣,邀請他去直播帶貨賣東西,但連賣3場銷售額僅5,000元人民幣(約2萬元新臺幣),而廠商成本高達51.5萬人民幣(約臺幣224萬),氣得告上法院要求退錢,最後法院判定廠商勝訴。香港名導王晶也被傳類似新聞,氣得他昨(26)日嚴正否認並大罵:「神經病!」

據陸媒報導,有公司花人民幣51.5萬和直播業者籤合約,並找陳小春與多位網紅一起賣該公司產品,沒想到原定傳媒公司提供16場次直播銷售推廣活動,其中10場由粉絲總量大於或等於1,000萬的專業帶貨達人執行,其餘6場則由其他明星或網紅執行。

港星陳小春與老婆應採兒近年在大陸綜藝節目上發光發熱,人氣攀升甚至更勝以往。(圖/截取自應採兒IG)

廠商按約支付51.5萬元的推廣服務費後,傳媒公司又將原來16場直播的直播主,改爲陳小春加3名網紅,時間爲11月5日~11月11日,並約定服務費減少10萬元。但陳小春只有來一場,加上在直播當天沒有在直播間補上商品連結,導致這場直播僅幾分鐘就被下架,看似是主辦方有疏失。

隨後陳小春無法再補一場,於是陳小春的助理代打,結果三場直播下來只賺進5000人民幣,也讓廠商大賠錢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爲,助理補播的效果顯然不能等同於陳小春,且陳小春助理也不是流量主播,故應視爲陳小春直播不成功。傳媒公司實際安排直播成功共計3場,但合同約定應直播16場,故判定傳媒公司嚴重違約,需退41萬人民幣給廠商。但須注意的是賠錢方是傳媒公司,而非陳小春。

香港名導王晶也被傳直播帶貨慘賠,氣得他嚴正否認並大罵:「神經病!」。(圖/中時資料照片)

另根據陸媒《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一場發生在2020年7月16日的晚間直播,找來千萬粉絲級主播「廣東雨神」,並號稱搭檔香港知名導演「王晶」,然而該場直播卻在凌晨0:07開始,且推廣期間王晶並沒有入鏡,最後也僅賣出6瓶800多元人民幣(約合3,500元新臺幣)的商品,護膚品廠商付出人民幣8萬2,820元,廠商將簽約推廣服務的經紀公司告到上海寶山法院,法院認定經紀公司構成瑕疵履行,構成違約應賠償人民幣3.5萬(約臺幣15.4萬元)。

對此,香港名導王晶本人於昨(26)日深夜發文痛斥:「神經病,從未答應過任何人直播帶貨,誰再冒用名字,法律追究絕不客氣!」強硬文字搭配一張男子一腳踢飛襯衫男的照片,否認外界謠傳。網友推測本人發文的舉動,可能是同意直播,但是沒有同意要帶貨;粉絲歪樓討論「真的直播帶貨不如去挖掘新人」、「不如直播談談倚天屠龍記」、「這一腳是佛山無影腳吧」。

香港名導王晶僅出現在宣傳影片中,實際進行「直播帶貨」的當天並沒有出鏡。(圖/取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