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質疑柯奔喪「不能指定時間」 律師提2事:對官司無幫助

圖爲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左)、柯P妻子陳佩琪。(資料照/黃世麒攝)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其父日前因病逝世,柯P的妻子陳佩琪今(24)日不僅質疑奔喪不能指定時間外,更替柯P喊冤稱「一場不知成員有誰, 不知何時開,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這樣就說他圖利」。對此,律師黃帝穎認爲,陳此舉不僅凸顯其法盲,對柯的官司更是毫無幫助。

柯承發的告別式預計在3月10日舉辦,目前遭羈押禁見的柯文哲能否出席送父親最後一程,引發各界關鍵;然而,陳佩琪今在臉書發文質疑「可以申請,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的告別式嗎?」

另外,陳佩琪更提到,一場不知成員有誰、不知何時開、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就說柯文哲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柯貪污侵佔,「父親臨終既無法隨侍一旁,告別式也說他不能來參加,請問這是什麼世界?」

對此,黃帝穎今在臉書提出2事,首先,報請戒護返家,羈押法有明文規定,對所有被告應一律平等,不因陳佩琪發文而有特權;第2,黃強調,總共17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涉嫌重大,陳佩琪到還在扯柯文哲圖利貪污的羈押理由,凸顯陳佩琪迄今法盲,對柯文哲的官司也毫無幫助。

黃帝穎續指,柯文哲羈押抗告高院4次,高院合議庭每次裁定均爲3位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等罪嫌重大,共計12位高院法官;北院重金庭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罪嫌重大裁定羈押,有3位法官;北院強制處分庭2次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則是2位法官認定柯收賄圖利罪嫌重大。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