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金融自由化彌足珍貴,也必有代價

劉大中教授紀念演講會暨蔣碩傑教授紀念研討會9日以「金融開放三十年」爲題,邀請陳沖專題演講並舉辦演講會,銀行公會、中研院經濟所亦參與隨後的研討會。身兼劉大中先生教育文化紀念基金會、蔣碩傑先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許嘉棟表示,在緬懷劉大中教授和蔣碩傑教授一生對臺灣經濟研究貢獻的同時,更應實踐學者提出經濟政策建言及規劃的努力。

主辦單位指出,臺灣的金融體系一直處於政府的嚴格管制之下。主要的金融管制措施,從准入限制、金融機構公營,擴及利率與外匯管制等。30年來,臺灣推動金融改革開放措施,值得史記的主要項目有:開放民營金融機構新設、公營金融機構改制民營、利率自由化與放寬外匯管制等。其中,1991年的開放民營銀行新設,以及2001年的金控成立,是對臺灣的金融發展產生相當重大影響的兩件大事。

陳沖曾在2008年底出任金管會副主委,全球金融危機爆發,臺股跌到腰折。他指出,政府於1983年成立銀行法研究小組,醞釀以利率、匯率爲主軸,是金融開放「有節奏的超前佈署」,爾後纔有1989年刪除銀行法第41條管制銀行存放款利率的規定,施行利率自由化,開啓臺灣金融鬆綁,受到國際矚目,他以「4P」( price, product, presence, player)來詮釋,臺灣特殊在於「player」,少了PLAYER,其它3P皆無法實踐。而且每一階段的4P都有新意義,每一個時代的每一個P都有它的新生命。

上海商銀獨立董事曾國烈亦出任過財政部金融局局長。他表示,金融開放後第一個10年,爆發本土金融危機,先是3年時間溝通協調銀行法修正案,再等3年曆經19次朝野協商,完成修正金融重建基金條例,徹底改變我國金融體質及存保制度,銀行業逾放得以大幅下降、備抵呆帳覆蓋率大幅提升!陳沖則形容這是「上帝之手難免」,減災用的滅火器不能沒有,但不能常態化,也最好不要用,「用了一次,別人會要求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