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肩放鞭炮嚇人 國道警將開罰3–6千

駕駛經過時忽然有疑似鞭炮衝向道路中間,駕駛立即減速閃躲,造成驚嚇。(簡銘柱翻攝)

國道第一大隊汐止分隊長陳孟宏說明。(簡銘柱翻攝)

25日晚間9點許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南下3.4公里處,有1名駕駛開車經過,發現路旁有1輛小客車停放路肩,駕駛經過時忽然有疑似鞭炮衝向道路中間,駕駛立即減速閃躲,造成驚嚇,事後駕駛將行車紀錄器PO網。國道公路警察將依法開罰3000至6000元。

國道警察表示,案件發生在25日晚間9點許,於國道1號南下3.4公里處,經查一名駕駛不明原因停於外側路肩,疑似點燃鞭炮導致往來民車減速及閃避,造成用路人的危害,警方已積極調閱影像,通知該駕駛人到案說明,其違規停車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8款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疑似點燃鞭炮致生往來民車危害之部分將於通知到案後,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