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40萬他恨6年!狂潑惡臭穢物 彰化暴走男這下慘了

▲彰化陳男朝盧男潑灑咖啡色膏狀穢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陳姓暴走男,不滿6年前因爲車禍賠償盧男40萬元,年初帶着裝有穢物的玻璃瓶前往對方家,邊罵邊將穢物潑向對方、客廳沙發、牆壁,導致全沾滿咖啡色膏狀物,臭氣難聞,盧嚇得狂喊「救命」,全案進入司法審理,陳男辯稱玻璃瓶裝的只是「菜尾」,也沒有開口罵人,法官不採信,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8年間,與盧男發生車禍,涉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經調解後賠償40萬元。事發後陳男認爲盧要求償金額太高,遭到盧詐欺,才被迫同意調解,因此心生不滿。

今年2月4日上午,陳男帶着裝有穢物的玻璃瓶,直闖盧男住家,盧一見到有陌生人進屋,立即要求他離開,2人起爭執,陳將玻璃瓶內穢物潑向盧及客廳沙發、牆壁,再將玻璃瓶砸向地上,盧嚇得狂喊「救命」。

庭訊中陳男辯稱玻璃瓶裝的是「菜尾」,也是等盧男走出門外後,他才進入其住處內,也沒有罵對方,但法官發現陳男所辯與監視錄影影像不符,無法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未思理性解決紛爭,以侵入住處,潑灑穢物、砸玻璃瓶、辱罵等方式,造成盧男心生恐懼,至今也未賠償對方,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