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笑成功嶺分隊長「穿警犬背心的貓」! 法官:形同網路霸凌

嘲笑成功嶺分隊長「穿警犬背心的貓」! 法官:形同網路霸凌。(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幹部阿偉(化名),去年因不滿同梯分隊長表現差,害大夥受責難,竟在社羣網站張貼「貓穿着警犬背心」的圖片,並標柱對方職稱、全名。臺北地院審理,認爲阿偉公然訕笑分隊長如同僭越爲警犬之貓只,形同網路霸凌,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

據判決書指出,阿偉(化名)與被害人均曾爲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第三大隊第十一中隊之管理幹部,因不滿被害人擔任管理幹部之表現,阿偉主觀上認爲全中隊因此受到長官責難,於去年12月5日上午9時30分許,使用「吃不飽胖不了」之暱稱,在社羣網站DCARD「軍旅」版之公開留言欄中,張貼1張貓咪穿着警犬背心的圖片,並於背心上標註爲「分隊長」及被害人姓名,且在圖片上方加註「當你履歷是唬爛的,但你還是上了」等文字,以此方式公然羞辱對方,案經被害人報警處理,檢察官偵查起訴。

法官認爲,阿偉因對被害人擔任替代役管理幹部之表現不滿,主觀上認全中隊因此遭受牽連及長官責罰,便在他人分享受訓經驗之貼文留言欄,突然指明被害人職位及姓名,並以此具嘲弄性質之動物圖片佐以文字,公然訕笑被害人「如同僭越爲警犬之貓只」,形同網路霸凌,客觀上足使被害人難堪、窘迫,並致其人格尊嚴及名譽貶損。

法官考量阿偉犯後始終承認客觀行爲部分,於案發後曾表達對被害人歉意,但因被害人覺得所受傷害甚大,致雙方未達成和解,依公然侮辱罪,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