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帶黃金 前十月增六成
關務署臺北關統計,今年前十月查獲旅客出入境未申報攜帶超過限額的現金、黃金等洗錢防制物品共56案,較去年全年增加約33%,其中又以黃金超帶情況較嚴重,相關裁罰金額摺合新臺幣約1,913萬元,較去年全年增1.14倍。
金價走高也意外讓海關沒入價額「大進補」。由於案量成長、超帶數增加,加以黃金價格上漲,臺北關統計,前十月沒入價額摺合新臺幣5,884萬元,與去年全年3,943萬元相比,增幅高達49%。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今年前十月旅客出入境未申報的超帶黃金,高達1萬2,328公克,與去年全年的7,637公克相比,大增61.4%。至於裁罰金額,今年前十月摺合新臺幣約1,913萬元,較去年全年的893萬元,成長1.14倍。
依現行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現金部分,新臺幣以10萬元爲限、人民幣以2萬元爲限、其他外幣則以等值1萬美元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