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界看碳定價 首重接軌國際

當前業者聚焦在碳定價如何制定,整理各工商團體看法,主要建議包括:一,建議環保署應比照金管會公佈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方式,儘速公佈2030年前各階段碳費徵收對象及費率。並考量企業負擔能力及國際競爭力,工商團體認爲,碳費費率應先低後高、分階段滾動檢討,以利業者納入長期經營成本考量。

二,建議政府應避免對同一排放源同時實施碳排放交易與課徵碳費,同時,對還沒有替代性低碳技術或低碳原物料可應用者,應免徵碳費。

三,廠商於2005年即參與工業局溫室氣體自願減量,進行投資設備汰換及製程改善,環保署設計碳費配套制度時,應一併考量廠商先期投入自願減量的成果,同時,達成政府管制排放量目標的業者,碳費應免徵或減徵。

四,國內碳費制度是否確實可接軌國際要求,工商團體直言,產業界是持保留態度,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收取碳費後,應提供證明文件等必要協助,避免業者產品出口至國外仍需繳納碳關稅,造成重複課徵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