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私槍竟將警槍遺落現場 員警記過!馬公分局長自請處分

澎湖縣警局馬公分局偵查隊4日前往一處民宅搜索槍彈,未料執行搜索的員警竟把隨身的警用槍彈等裝備遺留在民宅不自知。(警方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縣春節期間傳出有歹徒持槍闖入賭場嗆聲,警方掌握線報,鎖定馬公市興仁裡的莊姓男子涉有重嫌,4日清晨持搜索票及拘票上門查緝,豈料未能查獲槍械,執勤員警竟將警槍、彈藥等裝備遺落在現場,莊家人見狀驚恐不已,急忙報警「自清」,直呼:「這是要栽贓嗎?」事發後,馬公分局展開內部檢討,分局長呂文廷自請申誡1次,偵查隊長因監督不周遭申誡1次,當事員警則記過2次。

據悉,警方根據情資顯示,農曆春節期間,有賭場傳出槍響,莊姓男子涉有重嫌。4日清晨7時許,警方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莊男住處,但經過數十分鐘搜索,未見任何槍械,僅能將莊男帶回復訊。

沒想到,警方撤離後,莊男弟弟在客廳椅子上赫然發現一個不明側揹包,打開一看,竟驚見1把PPQ手槍、24發子彈、無線電、搜索票及員警證件,嚇得立即撥打110報案,強調「東西不是我們的,請警方來處理!」更離譜的是,當時值班員警竟以爲是惡作劇,還要求莊家人將槍械送至派出所「歸還」,直到發現是警用配槍,才驚覺事態不對,緊急通報上級。

對此,馬公分局坦承疏失,表示偵查隊同仁在帶回莊男途中,即發現裝備遺失,所幸家屬主動送回,避免釀成更大風波。經內部檢討,分局長呂文廷自請申誡1次,偵查隊長因監督不周遭申誡1次,而當事員警雖犯下嚴重錯誤,但考量其即時通報長官,將影響降至最低,最終記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