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與藝人袁艾菲交往…德信證券前董涉掏空1億判4年2月

曾與藝人袁艾菲交往的德信證券前董事長林冠百涉虛僞收購「獨身貴族」股權,掏空資產1億1525萬元,檢方起訴林、德信冠羣創業董事長吳昌陽、「獨身貴族」時任總理馮冠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今依證交法判林有期徒刑4年2月,判吳有期徒刑2年2月、僞造文書判刑5月,判馮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可上訴。

檢方指控,林冠百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擔任德信證券董事長,2018年7月時,林向一家投資公司借款320萬美元、新臺幣300萬元,爲解決自身債務問題,利用對德信證券及子公司德信創投的控制力,安排虛僞交易以便挪用公司款項。

檢方查出,林冠百找時任德信創投董事長吳昌陽、「獨身貴族」股東馮冠皓配合,假借以德信創投虛僞收購「獨身貴族」、伸地、坤冠3家公司股權的方式,掏空德信證券、德信創投公司計1億1525萬元,供林冠百償還借款及個人投資用。

此外,林冠百、吳昌陽爲隱匿犯罪所得,被控安排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獨身貴族」、伸地發現後向調查局告發,隨後德信證券、德信創投也提起告訴;檢方偵辦認爲,林、吳、馮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洗錢防制法、僞造文書等罪,將他們3人起訴。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