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母男友扭轉四肢彈舌頭 太殘忍!6月男嬰手腳都骨折

臺中張姓男子對同居張姓女友的一對兒女施暴,遭法院判刑共3年10月。(中時資料照)

臺中市張姓女子離婚後帶着一對兒女,並與張姓男子交往,未料,張男趁着照顧張女年僅6月大兒子的時候,毆打、扭轉孩子四肢且用手彈小孩舌頭,之後張男又以「不求人」毆打張女的女兒,兩個孩子分別經醫院、生父發現通報才揭露此事,臺中地院法官痛斥張男惡行重大,依對2個兒童犯傷害罪共判他3年10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張女與丈夫李男育有1女1男,兩人離婚後,張女帶着一對兒女同住,張男則是張女國中時認識的友人,有時會到張女住處,偶爾也受張女之託照顧她的兒女。2021年11月24日、25日,張女帶着女兒外出時,將小兒子託給張男代爲照顧約1小時,未料,張男竟在張女住處毆打年僅6個月大的孩子,還扭轉、彎折他的四肢並以手指彈孩子舌頭。

25日晚間,張女幫孩子洗澡時發現兒子手無法擡起,心覺有異,便帶着小孩就醫,才發現兒子有右側肱骨骨折、左側肱骨踝上骨折、雙側股骨近端骨折等情況,等於是四肢都有骨折,醫院覺得怪異且認定應是受虐導致,即通報社會局介入處理;張男則在張女兒子受傷住院之後搬到張女住處同居,並協助照顧張女的女兒。

誇張的是,張男又趁張女不在時,以「不求人」毆打張女的女兒,導致其左上背、右大腿及左臀部都有擦挫傷,直到2023年2月間,張女將女兒託給生父照顧,其生父友人在幫小孩洗澡時發現傷勢就醫並報警,才揭露張男行徑。

張男出庭時否認毆打張女兒子,辯稱只是坐在旁邊看顧小孩、沒有碰觸到孩子,因爲6個月大孩子的骨骼較脆弱,可能有照顧方式錯誤,但沒有蓄意毆打、彎折四肢;對於毆打張女女兒的部分,張男則辯稱有打孩子屁股,但其他部位的傷勢不是他打的,也有可能是因爲孩子掙扎纔不慎打到大腿、背部。

法官認爲,張男因與張女交往纔有機會接觸到兩個孩子,卻未盡成年人保護、照顧兒童義務,反而對小孩施暴,做出毆打、扭轉四肢的殘忍行爲,惡行重大,且他犯後否認對張女兒子施暴的犯行、對毆打張女女兒的部分也僅承認部分,且至今沒有賠償被害人,依對兩名兒童傷害罪分別判他3年6月、4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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