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財劃法修法 財部:地方財政不均1公式解決
政府預算依經濟成長秉持穩健原則編列,財政管理再次受惠譽信評肯定。目前適值各級政府努力籌編明年度預算,各界論及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之調整,財政部表示,攸關各級政府財政資源重分配,應通盤審視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及近年整體財政概況,除考量地方財政需求外,中央財政亦應維持適度韌性,以因應國際政經局勢變化、氣候變遷等不時之需。
近年中央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搭配補助款等財源挹注,整體地方收支由101年度差短589億元,至104年度已轉爲賸餘117億元,112年度整體賸餘更達648億元,以往地方財政不足問題已明顯改善;至於地方財政不均問題,需透過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加以解決。財政部日前已就地方政府所提80個統籌稅款建議指標召開會議,經會商結果,分配指標已有初步收斂。未來仍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尋求最大共識,以利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推動。
近年爲支應國家基礎建設、國防安全等編列各項歲出及特別預算,帶動國內經濟成長,加以109年起因應肺炎疫情,推動多項紓困振興措施,維持經濟成長動能,109年及110年疫情期間我國經濟成長率分別爲3.39%及6.62%,優於美、日等全球主要經濟體。中央政府總預算隨總體經濟規模成長,總預算並計特別預算舉債均納入債限管控,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佔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債務比率),自105年底33.0%下降至112年底28.3%,113年底債務比率預算數爲29.7%(截至113年7月31日債務比率實際數爲26.0%)。此乃中央政府一方面積極建設,帶動經濟發展,稅收執行優於預期,一方面持續推動開源節流、積極還債成果。
114年度總預算案因經濟動能持續成長,秉持量入爲出原則編列。對於外界質疑「依法編還債預算當政績太廉價」一節,因預期國內經濟將持續穩健成長,稅課收入增加,爰114年度債務還本編列新臺幣1415億元,創24年來最高,是不爭的事實;展望未來經濟發展仍呈穩定成長,政府除編列法定債務還本外,未來於年度預算執行期間,均視歲入執行情形,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2項規定於當年度預算原編列債務之償還數外增加還本,以過去經驗來看,108年度至112年度合計已增加還本1090億元。
我國財政管理,歷來備受國際信評機構肯定,此外,據惠譽113年8月14日發佈新聞稿,確認維持我國長期主權信用評等爲「AA」,展望「穩定」,且預期我國各級政府債務佔GDP比率於未來數年內將維持微幅下降趨勢,其認爲我國政府恪遵審慎財政管理,控管各級政府債務遠低於公共債務法所定50%債限,系維持中期財政紀律之基石,再次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