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線‧上-公有地釋出 應考慮住宅買方需求

長期以來,私有地主持續居於高雄住宅土地的主要來源,其次則是高雄地政局每年四次的抵費地標售,雖然高雄地政局破天荒的在去年兩次停止土地標售,但是,只是因應行政院去年修正抵費地處分方式而已,爲了重劃區的公共建設,抵費地標售作業,將勢必不能免。

唯一的變化就是,在處分土地的方式,部份標售、部份設定地上權,至於標租,除非土地條件非常特殊,或有特殊考量,市場接受度有待考驗。

高雄地政局之外,捷運住宅聯合開發、公辦都更,都將成爲高雄未來的公有土地釋出重心之一。

過去,高雄第一條捷運紅線站點的土地開發,並不熟練,加上時機因素,導致捷運工程廠商得標前後,將土地開發收益納入「內生報酬率」IRR的財務效益分析,與事實有很大差異。

然而,高雄捷運路網的布建,近兩年如火如荼的展開,中央雖有補助款,但地方政府也得相對自籌40%的工程款項,如果考慮捷運紅線南北延伸線及即將動工的黃線,高市府的自籌款必然超過千億元,需有計劃、有效益的執行招商,引進民間資金,聯合開發。

從臺北或國際其他先進城市來看,捷運宅都是最受上班族喜愛的居住選擇,在都會市區或蛋黃區的房價,也都是領先指標,在房價居高不下的此刻,未來,高市府如果在釋出市區或蛋黃區土地時,地上權模式的捷運宅,比重或可調升,如此一來,住宅需求方的財務壓力,或可降低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