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狼師廁所偷拍女童長達4年 遭重判8年半
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將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國小學童如廁的狼師,重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張志康攝)
基隆市某國小補習班去年爆出一起狼師趁職務之便,在洗手間裝置針孔攝影機偷拍女童如廁畫面。警方獲報後,在詹姓狼師電腦內查獲偷拍畫面,時間長達4年餘,受害者多達30餘位。後續有6名學童家長提訴,去年12月詹男遭檢察官起訴。日前基隆地院宣判,認定詹姓狼師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6個月。
詹姓狼師2019年起,在基隆市某國小補習班擔任老師,他趁着職務之便,將具有錄影功能的微型錄影機藏在芳香袋裡,再將芳香袋裝置在補習班五年級的廁所裡,並讓鏡頭正對馬桶,拍攝國小女生如廁的畫面。
去年9月,一名國小女童如廁時,發現芳香袋掉落,袋中卻掉出不尋常的異物,便向詹嫌報告,詹嫌驚覺犯行可能敗露,便將微型錄影機拆下衝進馬桶。補習班負責人獲報後,旋即報警請求警方介入調查,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偵查隊蒐證時,僅在廁所垃圾桶內找到攝影機電池,但未發現攝影器材。
檢警在詢問女童後,認定詹姓狼師有嫌疑,至少有「滅證」行徑,便持搜索票赴詹嫌住處搜索,並在其電腦及隨身碟中發現女童如廁的影像,詹嫌也在後續的偵訊中坦承不諱。
基隆地檢署去年12月將詹男起訴,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認爲詹嫌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除2名撤訴外,法官依一罪一罰原則,詹嫌偷拍4名學童的行爲,各依相關法律條文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6個月,另查扣的錄影檔案等證物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