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監理寬容 金管會再催新壽增資70億

新光金指出「RBC缺口非增資70億元可支應,將持續向主管機關溝通爭取監理寬容。」金管會28日強調,不同意監理寬容「態度已很明確」,會持續督促新壽完成增資承諾。圖/本報資料照片

沒先拿錢增資,不可能拿到監理寬容。新光人壽現增15億元將在29日到位,但新光金27日在重訊中指出「RBC缺口非增資70億元可支應,將持續向主管機關溝通爭取監理寬容。」金管會28日強調,不同意監理寬容「態度已很明確」,會持續督促新壽完成增資承諾。

新壽2023年6月RBC爲184.38%,未達法定標準200%,金管會表示,新壽已提出包含增資的財業務改善計劃,2023年7月董事會也通過70億元增資計劃,將持續要求新壽依照所報的業務改善計劃辦理。

金管會官員指出,早在2022年,新壽爲強化資本,就承諾從2023~2025年每年要增資70億元,後來因2023年6月新壽RBC未達到法定標準,就把今年要完成增資的70億元放進財業務改善計劃中。

官員強調,當初新壽答應的三年每年增資70億承諾,跟RBC無關,是早在2022年就已承諾的事項,就算未來新壽RBC順利回到法定標準200%,承諾的增資計劃還是要履行。原本承諾2023年要增資70億元,現在只有15億元,2023年沒有達到,會持續督促新壽履行承諾。

今年新光金經歷經營權變更,原本承諾的三年每年增資70億元,新經營團隊仍要履行嗎?官員表示:「當初是公司(新光人壽)承諾,跟換經營權沒有關係。」

新壽9月、10月兩度函給金管會,盼爭取監理寬容,第一次是9月14日,希望爭取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列入RBC計算,金管會在9月23日回覆表示不同意;第二次10月16日新壽再發函,除持續爭取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外,也加上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列入RBC計算,金管會則在11月3日回覆兩項都「礙難同意」。

金管會表示,準備金是負債,不能列入資本,就算是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也一樣,不動產增值利益是預估數,不是已實現數,狀況隨時會變動,不能同意,「我們(金管會)的態度已非常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