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檢舉 街友盜頭骨放人家門口

黃姓街友屢遭警驅離,懷疑是鄰居舉發,竟闖公墓盜取骷顱頭骨置於鄰居車頂嚇人,臺中地檢署將他起訴。(陳淑芬翻攝)

35歲黃姓街友擅闖外埔區1處廢棄空屋內暫住,多次遭員警驅離,懷疑是對面的林女及鄭男等2戶人家舉報,懷恨在心,竟從公墓盜走2顆頭顱遺骨,放在林家、鄭家門前及車頂上,兩戶人家受驚嚇報警,黃男坦承犯案,臺中地檢署依侵害遺骨、恐嚇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黃男嗜酒常喝得醉醺醺,被家人趕出門後居無定所,在臺中市外埔區甲後路五段發現1處廢棄空屋後闖進暫住。因黃男出入雜亂的空屋,也常在屋內煮食,附近住戶憂心造成治安及公共危險,常向警方舉報,警方曾多次到場將他驅離。

黃男因此心生不滿,懷疑是住在空屋對面的林女及鄭男舉發,今年5月30日凌晨3時40分,在外埔區甲東路公墓內發現某家族墓地裡有撿骨遺骸,竟徒手盜走2顆頭顱遺骨,當天凌晨4時許,分別放在林家大門前地上,及鄭家停在大門前的轎車車頂上。

林家人一早出門打開大門,驚見地上竟有頭顱遺骨;鄭家人也發現車頂上被人放置頭顱遺骨,均飽受驚嚇、脊背發涼,分別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鎖定黃男,黃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他暫住空屋內,但多次被警方驅離,懷疑是林、鄭2戶報警,害他沒地方去,纔會到公墓盜取已撿骨好的頭顱骨骸,只是想要用來嚇嚇他們,沒有害人意圖。

祖先遺骨遭盜的家族雖被無端牽連,但不願對黃男追究。檢察官近日偵結全案,依刑法盜取遺骨和恐嚇罪起訴黃男。盜取遺骨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嚇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