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趕律師?不能趕羣衆? 警:任何身分違法都不能免責

▲「我過勞血汗功德的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陳爲廷在臉書上貼出律師臺北地檢署,譴責警方違法。(圖/翻攝自陳爲廷臉書)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反對勞基惡法大遊行」在23日晚間演變警民衝突,有抗議民衆表示包括記者、律師都被抓,還有一羣律師到臺北地檢署外表示警方執法違法。實地瞭解,並未有記者被逮,中正分局則表示,羣衆嚴重妨害社會秩序影響交通市民安全,此次勤務有23名員警受傷,但「並未逮捕任何民衆」,重點是「不論身分皆應受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令拘束,不因其職業或身分而得以免責。」

另外現場有律師質問警方「用什麼法限制人身自由?」卻沒有員警回答。有資深刑警認爲,現場警方皆穿着制服,並有指揮官指揮行動,驅離羣衆前,不僅舉牌多次警告,也向羣衆宣告權利,難道還要再「出示證件」,實在也沒有必要和律師「脣槍舌戰」辯駁。

至於有律師前往臺北地檢署斥責警方違法逮捕律師案,中正一分局表示,全案依《集會遊行法》已多次舉牌警告,因此執行強制命令,並未逮捕任何人。

此外「不論身分皆應受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令拘束,不因其職業或身分而得以免責。」部分羣衆的行爲,實已違反強制罪、公共危險罪,違反《集會遊行法》,警方強烈譴責,並將檢視相關事證查明涉案對象身分後,依涉案情節依法從嚴究辦。

▲警方表示,部分羣衆佔據主要道路,不論任何身分皆應受《集會遊行法》規範,不因身分或職業免責。(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中正一分局表示,該場大遊行申請的合法集會遊行時間爲上午9點至晚間6點,但下午3點25分左右,羣衆在中山南路、忠孝西路口時,不斷藉故強烈衝撞警方,佔據路口、癱瘓交通,晚間6點多,主辦單位宣佈活動結束,仍有部分羣衆堅持癱瘓交通。晚間8點40分左右,包括西門町、臺北車站行政院等周邊道路,接連因羣衆阻擋來往通行車輛、不讓行經該處市民離開,且拒絕警方制止而多次爆發衝突,不僅警方,許多用路人也與羣衆發生肢體衝突,此舉已明顯侵害其他用路人權益

隨後警方三次舉牌警告,但羣衆依舊未解散,並且佔據臺北車站東三門廣場,甚至突破管制線流竄至南京西路、承德路等交通要道,持續癱瘓道路、妨害社會秩序且影響交通及市民安全,因此警方先以「圍圈圈」的方式,一方面保護現場民衆,一方面執行帶離等動作過程中共計23名員警受傷。

中正一分局強調,警方一向尊重民衆表達意見的自由,執法上均以公平合理考量人民表達意見與法律間的均衡維護爲主,對於集會遊行向來秉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態度。對於違法脫序行爲,將依法移送究處,並呼籲民衆表達意見與訴求應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切勿觸法

▲▼反勞基惡法大遊行到晚間,部分羣衆佔據臺北車站、西門町、行政院等周邊道路。警方表示,此舉已明顯違法。(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