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17歲女兒被硬上 父氣憤痛毆逼籤本票下場曝光

不滿17歲女兒遭到性侵,男子邀約尤男外出談判,氣憤出手痛毆還逼籤10萬元本票。(AI生成圖)

臺中市1名17歲少女,去年與一羣友人外出看夜景,結束後借宿同行18歲尤姓男子住家,遭對方硬上性交得逞,少女父親獲知邀約尤男外出談判,氣憤出手痛毆尤男,並逼籤10萬元本票,臺中地院審理,針對強制性交部分,認雙方已達成和解,判尤男2年徒刑,緩刑5年,少女父親犯行部分,則依妨害自由判處拘役25日。

起訴書指出,去年(2023年)4月12日,尤姓男子與少女及多名友人,一同前往臺中市潭子區看夜景,結束後尤男見少女沒有交通工具返家,遂邀約少女到其住處休息,兩人共睡一牀。

不料尤男醒後,突向對少女說「我想要」,接着不顧少女拒絕,強行壓住其身體及雙手,少女不斷尖叫反抗,並趁機猛踹尤男,仍遭對方強行性侵得逞,少女父親獲知後,邀約尤男外出談判,氣得出手痛毆尤男鼻子與腹部,並逼他當場簽下10萬元本票。

臺中地院審理,針對性侵部分尤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尤男犯案時年僅18歲,無不良前科,且賠償少女及家長達成和解,但侵害少女性自主、身體權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尤男2年徒刑,緩刑5年。

另少女父親毆打尤男並逼籤本票,法官審理髮現,少女父親有多項不良素行,又以不理性、平和手段調解糾紛,考量其因女兒遭強制性交以致氣憤難當,一時衝動犯案,事後坦承犯行,並與尤男調解獲得原諒,因此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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