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輕重依規處理所有投訴 全教總:學校像法院「難辦學、改辦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現在學校接到任何投訴都要處理,搞得像法院在辦案。(林志成攝)

依現行規定,學校接到投訴案後,無分輕重大小,均要以「停聘解聘不續聘」調查程序處理,進行類司法調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現在只要有家長或學生投訴,學校就要進入處理程序,已不是辦學機關、而是辦案機關,教育體系受到很大的衝擊。

2020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辦法」施行後,學校均要依此規定處理大小不同的投訴案。全教總1日召開「校園投訴案不分輕重都用教師解聘辦法恰當嗎?」記者會,指控這個辦法已讓學校變成法院。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以前關於一些投訴事件,有8成可以經過輔導方式解決,但現在學校接到任何大大小小的投訴,都要進行調查,有些被投訴老師情節輕微,只需要他們反省就可以,但教育局卻不採信而要學校辦出結果,學校的信任體系已經崩解。

因應校園處理各種投訴案,教育部國教署正在進行校園事件會議(校事會議)調查員及輔導員人才庫人員培訓,並規定學校校事會議調查小組的調查員全部外聘,且至少延聘1位法律背景的專家學者,並由主管機關指定校事會議調查員人數2倍名單,學校僅能於此名單內聘任。

侯俊良批評,「調查員人才庫」都是教育部培訓過的人員,卻只能由主管機關再指定名單限制運用,難道是教育部所培訓的人才可用有限?或是僅再挑過的人才可用?這樣的規定將使中小學現場陷於「辦案」重過於「辦學」的泥淖之中。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表示,現在學校已成辦案中心,學務處就是調查處,無論大大小小的案子都要調查,忙得不可開交。這項政策已擾動全校師生,增加行政人員業務量,也讓現場老師管教壓力倍增。

陳葦芸舉例,有志工媽媽在學校照顧學生時,因爲一個學生唸書比較大聲,就跑過去輕拍學生肩膀要求小聲一點,旁邊同學看到了就回去告訴自己的家長,最後這個家長向學校投訴。在過程中,被拍肩膀的學生及其家長都覺得這事沒什麼,但因爲其他家長的投訴,學校校事會議卻要立案調查,相當荒謬。

教育部迴應,爲提升校園事件調查報告公正性,降低各界對調查結果質疑,本次修正草案朝提升調查報告品質及輔導人才專業性,並加強主管機關監督及介入職權。目前培訓人員約有80%爲教師,並無減少教育背景人員參與之疑慮,另迴應現場實務需求及法令應用專業,引入法律專業人員協助調查,確保調查報告之法令適用正確性。

教育部指出,爲避免耗費行政資源及加速處理流程,解聘辦法修正草案規畫檢舉事件已撤回檢舉者,學校得不予受理。另明定校事會議對於教師涉有公立教師成績考覈辦法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且情節明顯未達應依教師法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之程度者,得決議無須組調查小組,以減少學校端行政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