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野生動物當“年貨”,煙臺公安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
煙臺融媒1月16日訊(YMG全媒體記者 劉曉陽 通訊員 王寧)年關將至,置辦年貨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喜事,但有人卻將“年貨”的目標放在了野生動物身上,總想弄點“野味”打牙祭。近日,棲霞公安依託冬季行動全力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警察叔叔告訴你打野味當心違法。
1月1日,棲霞市公安局翠屏派出所接到羣衆報警稱,有人在某村一山坡上佈置電網捕捉野生動物。
接警後,翠屏派出所高度重視,聯合食藥環偵大隊合力開展案件偵查工作。經分析研判,民警鎖定嫌疑人系村民王某,1月2日上午,辦案民警快速出擊,在王某家中將其抓獲,現場查獲野兔5只、氣槍、十字弩、複合弓及電網等物品一宗。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某對其使用氣槍、電網等禁用工具狩獵野雞、野兔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60歲)已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民警提醒: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在此提醒廣大羣衆,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希望大家能引以爲戒,共同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