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符號別亂回!法官判這1手勢「等同簽名」 他慘賠192萬

加拿大一名農夫因爲在交易時使用了「比贊」手勢,引起誤會,最後法院判他敗訴,必須賠償約新臺幣192萬元。

現代人暢遊網路世界,常會使用表情符號(emoji)作爲傳達訊息的工具,一個簡單的圖案就能代替千言萬語,十分便利。不過日前加拿大一名農夫因爲在交易時使用了「比贊」手勢,引起買家誤會,最近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該表情符號具備「數位簽名」效力,已經是加拿大社會的「新現實」。最終判定該名農夫敗訴,慘賠61,442美元(約新臺幣192萬元)。

根據英國廣播電臺(BBC)、《衛報》報導,這起糾紛可回溯到2021年3月,加拿大薩克其萬省(Saskatchewan)一名穀物買家透過客戶羣組發出訊息,表示有意以每蒲式耳17加幣的價格,向農民收購86公噸亞麻。當地農夫阿赫特(Chris Achter)看到了這則消息,便和該買家通了電話,隨後也收到對方以訊息傳來一張合約照片,上面註明交付亞麻的期限爲11月,並請他「確認合約」。

阿赫特收到照片後,回覆了一個「比贊」的大拇指表情符號,但是到了11月,買家卻沒有收到貨品,而當時亞麻的價格已經上漲。該買家於是上門理論,他指出,「比贊」等於認可該筆合約內容,交易就此成立;但阿赫特卻辯稱,他順手回個手勢,表示自己已經收到文件,不代表同意交易,兩人因此鬧上法院。

此案法官基恩(Timothy Keene)指出,根據字典上的定義,「比贊」意味着「在數位通訊中用來表達同意、批准或鼓勵」。他也參考了過去發生在以色列、紐約和加拿大的類似案件,瞭解到法院「不能(也不應該)阻止這股趨勢」。雖然簽名纔是一個人身分的「典型代表」,但在科技的推波助瀾下,使用表情符號「比贊」也能作爲電子簽名,成爲確認文件的方式之一。

最終法院判定阿赫特敗訴,且因未能履行合約,必須賠償買家的損失共61,442美元(約新臺幣19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