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只有官司與糾紛 不認這個老媽!兒子求免養獲勝

彼此只有官司與糾紛,兒子不認這個老媽,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化名)因爲年紀已經很大,加上本身身體狀況不佳,因而無法外出工作賺取金錢,導致沒有經濟能力,無法維持她的基本生活,因此依法向已成年的兒子阿國(化名)請求,應按月給付給她15000元的扶養費,並且直到她的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母親從他出生後,就忙於經營事業,並且有去大陸開公司,僅農曆過年纔會返家,他出生後先由住眷村的外公外婆扶養,他對母親根本沒有印象,外公外婆照顧他到小學五年級時,他就獨居照顧自己,他與母親有多項訴訟,雙方只有官司與糾紛,因此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依據小萱的稅務財產所得資顯示,她已經無法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而阿華是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且小萱有受扶養之需求,因此依法向阿國請求給付扶養費,自屬有據。

但小萱也坦承,當年因爲忙於工作,纔會將阿國的生活照顧託付給外祖父母,因此就與阿國相對疏離,還導致感情不睦,她確實沒有參與到阿國的成長及求學過程,阿國的生活費是她的父親不定時給予。

法官審酌,小萱在阿國未成年時,未盡扶養義務外,也未參與他的成長過程,且僅有小萱的父親有支付扶養費用,而小萱不曾給付過。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免除她對小萱的扶養義務,應予准許。